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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启动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
时间:2014-12-08 10-13-39
     近日,甘肃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决定, 集中利用两个半月时间, 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 同时,对中央在甘企业、 省属国有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要求进行了部署,确保年关时节农民工工资得到及时支付。

  “目前,已有不少企业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 制定出台了关于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管理措施。”甘肃省人社厅副厅长吴雄成说。

  兰新铁路甘青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我们公司要求所有的投标单位不仅承诺接受监管,同时还要求农民工工资专户银行存款余额不得低于200万元。 而且,对因施工单位管理不善造成施工现场资金困难, 检查发现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公司将把工程款直接转入农民工工资账户, 并由合作银行负责监督发放。”

  据介绍, 为了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抓早、 抓实、 抓细, 甘肃省人社厅从10月11日起, 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大排查活动。 被抽查的132户企业, 包括近7万名农民工,被拖欠工资共计522万元。 大排查结束时已支付487万元。

  为了开展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 甘肃省人社厅要求全省各地人社部门全面掌握所辖区域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对拖欠工资数额、 涉及人员数量、 人员招用来源、 具体拖欠时间、 产生拖欠原因等做到心中有数, 并指导用人单位制定具体可行的偿还计划,分期抓好工资支付; 坚持把容易产生拖欠行为的行业、 区域纳入专项检查重点, 实行动态监控、 逐户检查。

  对拖欠、 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 甘肃省人社部门将做到发现一起快速查处一起。 对拖欠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案件,还要依法向社会公布。

  由于建筑领域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集中多发区域, 在此次专项检查活动中, 甘肃省人社厅将加大对这一领域的监管力度; 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将加强工程管理和新建项目的审批, 严禁建筑企业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违法转包、 分包; 同时, 还要加强建设项目资金管理, 出台新的措施, 防止因拖欠工程款而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发生。

  甘肃长城建设集团将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作为重点考核项目, 并规定工程管理部门每月都要详细调查项目部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如果遇工程款拖欠等特殊情况,致使农民工工资无法按时足额发放时,集团会通过内部借款等方式, 暂时帮助分公司发放农民工工资。”该集团负责人向记者介绍。

  专项检查活动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有关企业, 依法对其市场准入、 项目投资、 招投标资格和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进行限制;对情节严重者, 取消其在甘肃参加项目建设的资格。 同时, 甘肃省各级人社部门将对企业和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且欠薪逃匿并涉嫌犯罪的, 及时通报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对已缴纳工资保证金的企业所拖欠的工资, 及时动用工资保证金进行支付。 对其他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无力支付工资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的, 有关部门应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 动用政府应急周转金。 目前,甘肃省已有10个市 (州)建立了政府应急周转金制度, 其他4个市 (州) 也将在年底前建立应急周转金制度。

  此外, 甘肃各级人社部门将实行24小时值班制,一旦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省市人社部门负责人第一时间指挥,劳动监察机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理, 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安抚农民工情绪、妥善解决问题。

  据了解, 在此次专项检查活动期间, 甘肃省还要求各地实行农民工工资清欠零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