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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机遇 奋力拼搏 推进工伤保险事业的新发展
时间:2013-03-26 15-35-21

(记者 王宝杰)330日,全国工伤保险工作座谈会在上海市举行。会议全面总结了去年以来应对国际金融危机非常时期采取积极措施取得的新成效,研究解决新形势下工伤保险工作面临的难点问题,明确了今年的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出席会议并讲话。

胡晓义指出,刚刚过去的2009年,工伤保险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工伤保险事业取得新进展。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非常时期,工伤保险工作落实 “五缓四减”政策取得明显成效;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再上新台阶;工伤保险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解决 “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取得新进展;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试点工作迈出新步伐;工伤保险各项管理服务工作不断加强。

胡晓义强调,2010年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正确判断和把握工伤保险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要清醒认识当前工伤保险工作面临制度转轨过程中遗留的 “老工伤”问题的挑战,职业病的集中、多发的挑战,实现职业人群的全覆盖对完善制度的挑战,以人为本服务理念对提高工伤保险管理服务水平的挑战。胡晓义也同时强调了当前党中央、国务院对民生问题的高度重视,法律法规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等有利机遇,并要求要抓住机遇,促进发展。

胡晓义指出,要奋力拼搏,重点突破,做好2010年工伤保险工作要把握好以下重点任务:一是基本解决“老工伤”问题。要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集中时间,精心组织,摸清底数,明确政策,制定规范性办法。二是继续大力推进扩大覆盖面。今年全面完成 “平安计划”二期任务,要继续推进建筑企业参加工伤保险,要继续深入推进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参保工作。三是积极稳步推进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工作。要认真做好《关于推进工伤保险市级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贯彻落实工作,积极推进有条件的省份建立省级调剂金制度。四是继续搞好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两项试点工作。要加强对试点工作指导,探索职业病的预防和早期发现工作机制,试点城市要研究制定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办法,要继续做好康复试点机构的考核评估,进一步完善标准,规范康复服务行为,进一步拓展工伤康复服务内容。五是完善工伤保险政策,强化各项基础管理。在《工伤保险条例》修订案颁布后,要大力做好宣传工作,抓紧制定 《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等部颁规章,大力推进工伤保险信息系统建设,继续加强工伤保险统计分析工作,积极开展系统干部培训,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六是进一步提高工伤保险经办管理水平。继续将 “五缓四减”政策落实到位,加强基金监管,扎实搞好 “数据质量年”活动,搞好标准化建设,强化服务意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副省级城市人社 (劳动保障)厅、局分管工伤保险工作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北京、上海、天津、浙江、江西、山东、广东、广西等8个省市区作了大会交流发言。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2010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