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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 有效维护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
时间:2015-02-13 09-23-11

    2014年,四川省眉山市市委、市政府注重源头治理,强化检查监督,实施常态化监管,全年协调处理拖欠工资案件784件,追发工资报酬8635.5万元,涉及12427人,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强化目标责任, 实行一票否决。眉山市成立了有效化解劳资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 印发了《有效化解劳资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方案》, 提出了农民工工资“月月清” 和信访 “零非访、 零聚集、 不出事” 的目标。 该市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纳入维稳目标考核,把不欠薪作为最低工作目标,统筹协调,扎实推进。

  注重排查调处, 建立管理台账。眉山市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 强化 “属地管理、 分级负责、 谁主管谁负责” 原则, 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 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同时, 加强对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的管理, 开展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试点, 全面执行工资承诺书制度、 总承包企业第一责任人清欠责任制度、 工资保证金等制度。 目前, 全市共对431个在建项目收取工资保证金10637.28万元。此外,全市人社系统注重日常排查,常年坚持进工地、进企业、 进园区,采取 “预防在先、 注重化解” 和“边排查边化解、 边化解边处理” 的方式, 实行季报、 月报、 半月报、周报制度。眉山市全面建立了排查、调处管理台账,落实包案销案制度,健全维稳预案, 依法及时有效调处劳资纠纷。

  加强宣传警示, 惩戒违法用工。眉山市通过当地媒体公布了17个市级相关部门和6个区县处理拖欠工资问题的服务电话, 通过新农通、党员教育网、 人社局网站发送温馨维权信息, 在市人社局大门外显示屏、 局门户网站上滚动播放维权提示。 同时, 惩戒违法用工行为,2014年取消了7户劳资纠纷多、 未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参与评选全市优秀民营企业的资格; 在当地媒体曝光了拖欠工资问题严重的3家企业和4名承包人, 有效警示企业依法用工。 全年, 人社部门依法责令整改拖欠工资案件183件, 移送公安机关21件, 已宣判1件, 保持了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严格监督检查, 敦促限期处理。2014年,眉山市人社部门联合住建、交通等部门, 开展专项检查5次,检查企业、 建设工地458个, 下发建议告知书236份。 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对市级相关部门和6个区县有效化解劳资纠纷工作开展全面督查, 实施常态化督查。 市监察局强化纪检监督, 会同市人社局对16个拖欠工资项目发督办函, 督促5个责任单位限期处理完毕, 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刚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