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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公布第三批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例
时间:2015-02-10 09-21-55

    临近春节是欠薪违法行为高发期。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与司法机关联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惩处欠薪违法犯罪的责任人员,对恶意欠薪犯罪实行零容忍。2015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第三批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典型案例。

  1、陈进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2014年6月26日,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聂某某等29名农民工投诉,称包工头陈进拖欠工资。经查,2013年7月,陈进从桃江县某劳务有限公司分包了位于长沙市开福区的国防科学技术大学X1210项目工地外墙装饰工程,并组织聂某某等29名农民工进场施工。2014年1月工期结束后,陈进先后七次从桃江县某劳务公司支取690840元,但仅用40余万元支付农民工工资,其余均被其挥霍。陈进拖欠聂某某等29名农民工工资共计273815元,且无法联系。7月23日,开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陈进限期支付拖欠的工资,陈进拒不支付。

  7月29日,开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案件移送开福区公安分局。公安机关将陈进抓获。12月21日,开福区人民法院判决陈进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2、陈沿飞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2014年1月21日,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劳动监察大队接到职工举报,称无锡九州服饰有限公司承包人陈沿飞拖欠职工工资。经查,2013年5月,九州服饰有限公司负责人张某某将工厂制衣业务承包给陈沿飞。2014年1月18日,张某某将20万元现金支付给陈沿飞,陈沿飞承诺职工将于次日上午发放工资,但当晚陈沿飞携款逃匿。陈沿飞拖欠68名职工工资共计28万余元。2014年1月21日,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陈沿飞限期支付拖欠的工资,陈沿飞拒不支付。

  2014年1月27日,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案件移送无锡市公安局锡山分局。2月17日,公安机关在安徽省太和县将陈沿飞抓获。陈沿飞家属代其支付了拖欠的工资。9月10日,锡山区人民法院判决陈沿飞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3、冯亮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2014年1月10日,山西省潞城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接到崔某某、朱某某等42名工人投诉,称冯亮拖欠工资。经查,冯亮借用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的资质承揽了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山西省电力环保设备总厂所承包的山西鲁晋王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除尘设备改造安装工程。2013年9月至12月,冯亮组织工人进行施工。截止2013年底,冯亮共拖欠42名工人工资627449元。2014年1月11日,潞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冯亮支付拖欠的工资,冯亮采取逃匿的方式以逃避支付工资。

  1月15日,潞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案件移送潞城市公安局。2月15日,公安机关在太原市抓获冯亮。8月21日,潞城市人民法院判决冯亮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4、唐祥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2014年2月27日,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刘某某、贺某某等30余名农民工投诉,称包工头唐祥明拖欠工资。经查,刘某某、贺某某等人跟随唐祥明分别在沾益广厦房地产益兴园小区南江建工项目处、沾益房地产龙腾园小区中浩建筑公司项目处及沾益大营戒毒所中浩建筑公司项目处等工地做工。项目处将农民工工资交由唐祥明发放,但唐祥明却携带工资款逃匿。三个项目处拖欠229名农民工共118万余元工资。3月24日,沾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对三个项目施工单位和主要责任人唐祥明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其限期支付工资,唐祥明未支付。

  3月31日,沾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案件移送沾益县公安局。公安机关将唐祥明列为网上逃犯,并于7月13日将唐祥明抓获。12月31日,沾益县人民法院判决唐祥明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5、王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2013年9月16日,内蒙古阿拉善右旗劳动监察大队接到白某等人投诉,称王虎拖欠工资。经查,2012年至2013年间,聚能工艺不锈钢玻璃店老板王虎雇佣白某等13名工人为其干活,拖欠工人工资54993元。2013年10月14日,阿拉善右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王虎限期支付工资,但王虎拒不支付。

  2013年10月29日,阿拉善右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将该玻璃店老板王虎刑事拘留。王虎在提起公诉前支付了所拖欠的工资。2014年5月4日,阿拉善右旗人民法院判决王虎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

  6、张红涛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2013年5月,陕西省汉中市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举报,称包工头张红涛拖欠农民工工资。经查,2012年3月,包工头张红涛承包了洋县华阳镇3户移民搬迁点建房工程,并组织工人进行施工。截止8月底,张红涛已累计从建房户领款20余万元,部分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但张红涛仍拖欠51名农民工工资127844元,且无法联系。

  2013年7月24日,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案件移送洋县公安局。9月23日,公安机关在新疆将张红涛抓获。张红涛筹款支付32名民工工资61593元,仍拖欠19名民工工资66251元。2014年3月13日,洋县人民法院判决张红涛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7、新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2013年11月4日,吉林省梅河口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季某某投诉,称通化新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拖欠其工资,并提供了该公司法人代表姜厚成签字的欠条等证据。经查,通化新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姜厚成拖欠其公司电工季某某2011年6月至2013年7月的工资合计3.6万元。此后姜厚成逃到外地躲避支付。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该公司限期支付拖欠工资,该公司未支付。

  2013年11月,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案件移送梅河口市公安局。公安机关对姜厚成开展网上追逃。11月30日,姜厚成被刑事拘留。姜厚成归案后将拖欠的工资全部支付给了季某某。2014年9月7日,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姜厚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8、五木卫浴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2013年10月17日,上海市奉贤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劳动者投诉,称上海五木卫浴有限公司拖欠工资,老板袁飞失联。经查,2013年4月至10月,袁飞在经营上海五木卫浴有限公司以及与他人合伙经营汽车配件材料生意期间,共拖欠王某某等19名劳动者工资共计9万余元。10月16日晚,袁飞请部分员工吃饭时承诺18日发放全部工资。但17日早晨,员工上班后发现厂里的设备、材料等已不知去向,袁飞手机始终处于关机状态。奉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责令上海五木卫浴有限公司限期支付拖欠的工资,但该单位逾期未改正。

  奉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案件移送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公安分局。袁飞在家属的帮助下支付了部分劳动者的工资7万元。2014年6月19日,奉贤区人民法院判决袁飞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9、安忠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2013年3月,青海省海西州茫崖行委劳动监察大队接到张某某、逯某某等19名农民工投诉,称包工头安忠玉拖欠工资。经查,自2012年起,安忠玉分别承揽了多个建筑工程项目,并雇佣张某某、逯某某等农民工进场施工,期间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467460元。2013年1月9日,安忠玉向农民工出具欠条,承诺春节后支付。但春节后安忠玉在结清大部分工程款的情况下,仍未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且无法联系。2013年4月17日,海西州茫崖行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公告的方式向安忠玉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整改书》,责令其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安忠玉逾期未支付。

  2013年4月23日,海西州茫崖行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案件移送茫崖行委公安局。5月28日,经网上追逃,安忠玉被格尔木铁路公安处抓获。安忠玉委托其亲属支付了拖欠的农民工劳动报酬。2014年2月24日,海西州茫崖矿区人民法院判决安忠玉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

  10、王耀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2013年12月23日、2014年1月21日,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接到陆某某等81名农民工和马某某等27名农民工的投诉,称王耀驹拖欠劳动报酬。经查,2013年9月29日,王耀驹承接南湖东路145号无界悠活广场16座深海一号室内装饰工程,并雇佣陆某某等人进场施工。工程完工后,拖欠陆某某等人劳动报酬130535元,拖欠马某某等27人的劳动报酬204520元。2014年 1月6日、1月21日,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向王耀驹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王耀驹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王耀驹仅支付了30000元,其余未支付。

  2014年1月23日,水磨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案件移送水磨沟区公安局。2014年8月25日,水磨沟区人民法院判决王耀驹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