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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源头治理 高压处置欠薪
时间:2014-12-23 00-28-52
实施源头治理 高压处置欠薪
—————山西省积极预防和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

  □本报记者 孙兴伟通 讯 员 苗 芫

  2014年, 山西省积极建立预防、处置、惩戒 “三位一体”的预防和解决欠薪问题工作体系, 实施源头治理。在处置欠薪问题上,山西省人社部门提出,要守住劳动者劳动报酬权这一底线,确保农民工在 “两节”前能拿到工资返乡。

  部门联动 形成高压态势

  山西省规划了省、市、县、乡四级执法责任网格1.11万个, 配备专兼职监察员3822人, 纳入网格监管的企业13.95万户, 被涉及从业人员696万人, 实现了城镇企业基本全覆盖,乡镇企业覆盖面达近80%的目标。

  2014年, 山西省组织开展了3次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专项检查,主动检查用人单位7.6万户, 覆盖面达到54.3%。

  山西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企业工资保证金、欠薪预警和政府应急周转金等欠薪预防制度制度。预存工资保证金10.9亿元,其中,人社部门预存4.12亿元。全年发布欠薪预警403次,省财政和总工会联合发文,市县两级筹集应急储备金3800多万元。

  2014年, 山西省3级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培训体系基本建立;分别与信访、工会、公安等部门,针对解决欠薪问题联合开展处置操作、信息共享、舆情监控、应急演练等培训,培训各部门业务骨干280人次,基本形成了沟通有序、 联防联治的工作局面; 立案办理工资类案件7032件,为9.1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6.5亿元;通过行政调解绿色通道,办理了2.3万件拖欠小额工资案件。

  在多部门密切配合下,今年,山西全省各级人社部门处置了356件欠薪突发事件, 向行政执法部门移送157件。

  “四不放过” 不留治欠死角

  在山西省人社系统处置的356件欠薪突发事件中, 建筑行业占到321件,其中60%左右是由于资金不到位造成的,还有约30%是由于工程质量和计价纠纷引起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一旦资金紧张,压力将被传导到农民工工资支付上。

  同时,受经济形势下行影响,山西省出现部分在建矿井缓建、生产矿井减产的问题,局部出现了行业性的减发工资和部分在建矿井拖欠工资的情况。

  案件处置不到位不放过,发案原因未查清不放过,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未制定长效整改措施不放过。

  2014年, 山西省人社部门按照“四不放过” 原则, 依法向社会公布32起重大拖欠工资案件, 提请相关部门将被公布的单位记入诚信档案,分别采取相应的市场限制惩戒措施。

  同时,山西全省各级人社部门还采取启动预案、 部门联动、 行政调解、动用工资保证金和应急周转金等措施,快速而平稳地处理各项案件。

  “有权必有责” 加强源头治理

  山西省按照 “有权必有责”的原则,在建设施工领域对拖欠工资问题实施源头治理。

  山西省人社部门要求,对未经批准的非法建设项目,由负有审批权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查处;对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资的问题,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投资主体主管部门牵头处理;对房地产建设项目和其他社会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和因工程纠纷引发的拖欠工资问题,由住建部门牵头处理。

  畅通劳动者维权举报渠道,山西省人社部门积极组织查处各类被举报的欠薪案件,协助相关部门处置因其他问题引发的欠薪案件。公安部门对按规定启动处置欠薪应急预案的提前介入;对相关部门移送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和其他违法犯罪案件,符合刑事立案标准的,立案侦查。

  山西省人社部门牵头住建、发改等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和工会组织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拖欠工资的突出问题,落实相关责任,开展层级监督,对各级各部门的履职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