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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群体性事件有良方 —————苏州高新区创新劳动监察工作方式纪实
时间:2014-12-09 09-24-32

    今年以来,江苏省苏州高新区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呈现突发性、易发性、规模性等新特点。 截至目前, 全区共发生5人以上突发性、群体性事件47起, 涉及人员4000余人、金额近5000万元。苏州高新区人社部门创新劳动监察管理制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事前掌握区内企业动向、事中全程参与,确保将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使群体性事件完全在可控状态得到处理,构建了新形势下的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了该区经济稳定发展。

  创立应急处理联动机制降低突发事件危害影响

  3月18日,NGK(苏州)电瓷有限公司突然宣布关闭并解除所有职工 (314人)的劳动合同。全体员工立即汇聚起来讨要说法。 一场突发性群体事件将要发生之时,高新区劳动监察大队、公安等部门启动应急联动机制,仅用5天时间化解了这场突发性群体事件。

  高新区劳动监察大队、区工会、分区公安局以及市劳动监察支队均在接到信息的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相关部门住进企业现场办公,并联合展开宣传、沟通、维稳等工作。他们与每个员工谈话,并要求公司对补偿方案等有细化说明,对经济补偿方案等事项均在现场公布,让员工对自己补偿的金额等情况一清二楚,有效保障了事件的平稳解决。

  “在没有任何预兆的情况下突然宣布关闭企业并解除劳动关系,给员工和社会带来的震动很大。” 近日,苏州高新区人社局局长袁培林介绍说, NGK公司事件的顺利解决,可以概括为 “短、平、快”3个字:事件持续时间短,整个过程比较平顺,处理方法快速有效。 应急联动机制发挥了作用。

  创新预警报备制度有效预防群体性突发事件

  如果说应急处理联动机制将群体性突发事件危害影响降到最低,那么,该区建立的创新预警报备制度则实现了把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解决在基层、化解于萌芽状态。

  4月,苏州骊住建材有限公司一条生产线关闭,解雇员工300多人。由于实行了预警报备制度,相关部门提前进入企业,先后召开十几次政企协商、 工会与员工协商会议,员工与企业有效沟通,化解了各种矛盾,正式宣布解雇员工关系及处理时,只用了一个多小时。

  今年初,苏州高新区人社局制定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预警报备等制度,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预防的规范程序,实现了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处理从 “应急” 到“预防”为主的转变。

  高新区人社局根据企业人数、生产经营情况、投诉举报案件数等,将劳动关系隐患风险等级确定为A、B、C三类。他们要求存在劳动关系群体性隐患的企业落实报告、 报备制度,劳动监察大队、 工会、 街道(镇)劳保所主动上门服务指导,努力将群体性事件解决在萌芽之中。对符合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企业,他们督促并指导其上报方案并核审,确保程序和内容合法合规,在此基础上,协助召开职代会或全体职工大会公布相关方案,同时,进一步做好企业、员工的协调工作。

  他们通过网格化管理平台采集企业的第一手信息,对企业劳动关系隐患情况汇总上报; 通过专项检查、日常巡查情况对劳动关系隐患企业摸底检查,切实掌握工资支付等真实情况;定期分析劳动关系投诉举报,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企业上报情况及时介入、 跟踪指导,对风险等级A级企业上报区、局,通过区级层面联合多部门跟踪协调处理,对风险等级B级企业上报局,协同工会、 公安、 街道等预判预处,对风险等级C级的企业, 由劳动职能部门与镇 (街道)劳保所跟踪协调处理,并报局备案。

  预警报备制度进一步细化了普通走访重点联系企业制度,将企业用工矛盾防患于未然。

  创新劳动关系运行体检制度增强企业防病抗险能力

  今年初,苏州市高新区人社部门建立了企业劳资关系运行体检报告制度,通过向企业发放劳动管理体检报告,列述企业在用工管理以及规章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详细告知相关法律法规,建议企业针对问题自查,建立规范的用工管理制度,降低违法用工成本。 今年以来,高新区监察大队共发放10余份劳动管理体检报告,得到了企业的认可。

  苏州宏瑞达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负责人介绍说,今年3月,高新区人社局从他们送审的劳动管理体检报告中发现考勤记录无职工本人签字、 以补休代替加班费等问题。针对审查出的问题,区人社局依照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找出病根并对症下药,提出整改意见。 人社局的精心指导让企业震撼与服气。 公司及时根据劳动管理体检报告改进工作,逐步走上了依法用工、 规范管理的法制轨道,现已迈入诚信企业行列。

  创新信用等级分类制度释放和谐劳动关系正能量

  为促进全区企业履行诚实守信的社会责任,苏州高新区人社局突出奖惩分明的 “法治” 理念,创立了企业诚信等级分类制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用分类监督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该细则规定,对全区用人单位,根据受理劳动监察案件数、 发生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数、 受到的行政处罚程度轻重等情况进行劳动保障信用分类, 由低到高分为A类、B类、C类、D类和E类,并依据类别不同给予相应奖惩。 细则同时还规定, “用人单位有C类、D类和E类任一情形的,分别认定为具有一般失信行为、 较重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记录为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失信信息。”具体翔实的诚信管理制度,直接达到了抑恶扬善、 释放诚信正能量的社会效应。 如: 佳能(苏州) 有限公司自2001年成立以来,努力实现公司利益与员工利益双赢,还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免费技能培训、吸纳就业困难大学生就业。该公司不但被评为苏州市劳动保障诚信企业,还荣获 “江苏省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 荣誉称号。今年,高新区评定省级 “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4家,劳动保障诚信A级企业149家、准A级84家。A级诚信企业在行业里发挥了良好的诚信示范作用。

  创新 “三金”保证制度筑牢群体事件防洪大堤

  近年来, 中小企业、 劳务派遣企业和建筑企业拖欠或克扣员工工资行为时有发生,为此,苏州高新区人社局专门制定了中小企业、 劳务派遣企业、 建筑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 (又称 “三金”保证制度),明确凡在这类企业就业的员工被拖欠、克扣工资,或企业未缴社保费和经济补偿金,均可动用工资保证金予以偿还和缴纳,确保企业按时缴纳和足额发放员工“三金”。

  8月,苏州高新区华邦光美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关闭,该公司的120名派遣员工被退回派遣公司并解除劳动合同。 高新区人社局根据劳务派遣保证金制度,启用保证金及时支付了员工经济补偿金100余万元,避免了群体性事件发生。

  10月,高新区劳动监察大队在走访企业时,了解到普罗机电 (苏州)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拖欠员工3个月工资约13.5万元,同时该公司法人代表已回台湾且无意返回解决员工工资问题。 高新区人社局按照中小企业保证金制度,启用保证金,支付了员工被拖欠的工资。

  该项制度建立以来, 确保了员工工资发放、 及时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等,避免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