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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9-12-31 13-11-26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

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19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20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和中秋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2011日放假,共1天。

二、春节:124日至30日放假调休,共7天。119日(星期日)、21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

四、劳动节:5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26日(星期日)、59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625日至27日放假调休,共3天。628日(星期日)上班。

六、国庆节、中秋节:10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27日(星期日)、1010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2019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