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综合
广东省劳动厅 文件 |
粤劳法(1999)6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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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实抓紧做好企业劳动管理岗位资格证书制度工作的通知 |
各市、县、区劳动局:? 1997年我厅发出《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劳动岗位资格证书制度的通知》(粤劳法〔1997〕190号)之后,全省各级劳动行政部门领导高度重视,把组织实施企业劳动岗位资格证书制度,当作深入贯彻《劳动法》,提高广大企业劳动管理岗位人员法律素质,建立统一、规范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劳动管理体制的大事来抓,对本辖区企业劳动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做了大量的工作。一年多来,全省已有二万余人通过培训、考核获得了《资格证》和《上岗证》。今年7月1日,全省将正式实施企业劳动管理岗位资格证书制度。为保证这一制度的顺利实施,特作如下通知:? 一、个别尚未开展企业劳动管理岗位资格培训工作的市县,应指定领导负责,统一抽调骨干,集中一段时间,在6月底前完成对辖区内各类企业劳动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劳动管理人员按规定向省厅申领和颁发《资格证》和《上岗证》。? 二、对已经推行企业劳动管理岗位资格证书制度,但尚未完成对辖区内所有企业劳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和发证的地区,应抓紧进行实补课和扫尾工作,实现辖区内所有企业劳动管理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三、凡省厅批复或要求按规定应换发省统一《资格证》和《上岗证》的地区,应尽快做好造册申报工作,在5月底之前向省厅申领换发证件,确保全省实施企业劳动岗位资格证书制度的统一性、规范性。? 四、6月底之前,各地必须完成辖区内国有、城镇集体企业和大中型“三资”企业劳动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保证这些企业的劳动管理人员在7月1日全省正式实施企业劳动管理岗位资格证书制度时全部持证上岗。对其它类型的企业劳动管理人员,各地应争取在正式实施时也能持证上岗;一步到位确有困难的,要做出计划和具体安排并报省厅法制处备案,但最迟也要在9月底之前实现全部劳动管理人员都持证上岗。? 五、为保证今年7月1日在全省顺利实施企业劳动管理岗位资格证书制度,督促本通知的落实,省厅将组成检查组,于今年6月前对全省各地实施企业劳动管理岗位资格证书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
广东省劳动厅 一九九九年三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