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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劳动厅副厅长林王平在全省劳动法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时间:2013-03-26 15-35-21
省劳动厅副厅长林王平在全省劳动法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加强劳动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在全省劳动法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省劳动厅副厅长林王平?

(199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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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我们召天这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传达贯彻全国劳动法制工作会议暨依法行政现场会议精神,交流依法行政工作经验,研究部署全省企业劳动管理岗位资格证书制度的有关工作。这是我省劳动系统自1994年8月全省学习贯彻《劳动法》工作会议之后召开的又一次全省劳动法制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时间虽短,但内容重要,意义重大。由于时间紧,为了提高开会效率,我们浓缩了会议内容,力求开短会,开好会,真正达到召开这次会议的目的:就是要认真学习贯彻十五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劳动法制建设,推动全省劳动部门依法行政,促进劳动工作法制化,充分发挥劳动法制工作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劳动制度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在上午的大会上,深圳、汕头、广州市的发言以及佛山、韶关、揭阳市书面经验材料,从不同角度介绍了他们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加强劳动法制建设,实行依法行政,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和组织开展企业劳动管理岗位资格证书制度工作的经验,他们的经验都很好,很宝贵,各市介绍的经验各有侧重,各有特点,为我们提供了值得借鉴的工作指导思想,运作模式和实践经验,各地要认真研究和学习。下面我们主要讲二个问题,供大家参考。?

一、近三年来我省贯彻实施《劳动法》情况的回顾?

自《劳动法》颁布实施以来,我省各地劳动部门按照国务院和省的部署,把宣传贯彻《劳动法》当作劳动部门的头等大事来抓紧抓好,认真组织,精心策划了一系列的各项活动,使《劳动法》不断深入人心,促进了我省劳动工作走上法制轨道,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宣传贯彻《劳动法》气势空前,社会各界反应强烈。《劳动法》颁布后,我省各级党政领导和劳动部门、工会组织及新闻单位以高度的政治热情,在全省范围内精心策划了一次次声势浩大又扎扎实实的《劳动法》宣传活动。在首次《劳动法》知识竞赛中,全省共发动了230万人参加;首次《劳动法》咨询日,全省同一天设点320个,各地党政领导及劳动、工会等有关部门出动15000人解答《劳动法》,有80余万群众进场咨询,共发宣传资料65万份。在1994年全国统一组织的《劳动法》四大宣传活动中,我省坚持重在参与、重在普及、重在社会效果的原则。始终把握宣传《劳动法》的正确方向,使整个宣传活动不断向广度和深度推进,并取得显著成绩,在当年全国《劳动法》宣传总结评比中,获全国“最佳组织奖”。深圳、韶关、阳江、梅州、佛山、汕头6个市,由于其出色地组织了本地区《劳动法》宣传活动,并在全省举办的团体电视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而获得全省的“最佳组织奖”。中山、东莞、肇庆、江门、潮州、湛江等市在《劳动法》宣传中,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各种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这些规模大、形式活、影响广的宣传活动,社会各界反应空前热烈。在《劳动法》宣传中,我们结合“二五”普法教育,在大力提高企业和劳动者的法制观念的基础上,推动劳动法制深化改革,做了大量工作,;国家劳动部授予我省全国劳动系统“二五”普法先进单位称号,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授予我省“全国1991-1995年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称号,对我省的劳动法制宣传给予了极大的鼓励和鞭策。去年七月,我省对“二五”普法特别是《劳动法》的宣传贯彻工作进行了总结表彰,共表彰先进单位22个,先进个人21个,积极分子125个;同时,对实施“三五”普法规划作了具体部署,继续把《劳动法》的深入宣传作为普法重点内容来落实。几年来,我省各级劳动部门齐心协力,步调一致,下大决心,花大力气,利用各种形式,采取各种方法,深入宣传贯彻《劳动法》,收到了显著的社会效益,为各项劳动事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法制基础。

(二)推动了劳动合同制度的全面建立和顺利实施再就业工程。《劳动法》颁布实施以来,我省各级劳动部门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加大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改革力度。1994年9月30日,省政府发出了《关于企业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的通知》,要求我省各类企业在1995年底以前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为了把用工制度的改革作为全面贯彻实施《劳动法》的重要内容来抓,各级劳动部门采取宣传发动、政策引导,分类指导,重点突破,典型引路,依法推进等项措施,先后突破了富余人员安置难,打破干部工人身份界限难和困难企业改革难三大难点,实现了劳动制度的历史性转变。据统计,截止1996年底,全省国有、集体和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的职工已达751.2万人,约占上述企业职工总数的99%;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数达434万人,约占该类企业职工总数的50.8%,比较圆满地完成了预期目标。?

从去年开始,我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全面实施了旨在分流安置下岗和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工程。采取了积极发展经济,创造就业岗位;发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失业人员技能;和为失业人遇提供减免费介绍就业等措施,并通过开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建立生产自救基地,对就业难人员实行过渡性安置。通过实施再就业工程,我省共分流安置下岗职工51万人,其中96年安置33万人,97年上半年安置18万人,基本缓解了就业局势,并初步形成预防失业和促进再就业的工作机制。?

(三)抓紧了劳动标准的落实和各项劳动制度的建立。贯彻实施《劳动法》,落实各项劳动标准和建立各项劳动制度是前提条件。在这方面,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首先,我们建立了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确定了各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在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其次,落实了新的工时标准,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落实新工时制度已达100%;非公有制企业执行新工时标准也在不断到位,新工时制度在我省已经基本实行。再次,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等劳动标准得到进一步落实,使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此外,我们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的需要,进一步建立和健全了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行仲裁庭,仲裁员制度,积极处理劳动争议。现已在全省1392个乡镇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占应建数的85%以上,形成了由省、市、县(区)、镇(乡)四级机构组成的劳动争议处理网络,为实现就近、就地解决劳动争议的原则提供了组织保障。去年,全省共受理劳动争议11760宗,其中集体劳动争议1307宗。结案1172宗,当年结案率达95%。我们还建立了劳动监察制度,依法查处劳动违法案件,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目前,我省已建立省、市、县(区)三级劳动监察机构141个,配备劳动监察人员683人。今年4、5月间,根据国务院及劳动部的安排,我省开展了“劳动执法月”活动,全省共抽调5189名工作人员,抽查2.6万多家用人单位,查处5601家违法用人单位,清退童工187名,补签合同29万份,纠正违法加班加点用人单位2987家,处罚严重违法的用人单位166家,清退风险抵押金115.8万元和责令支付拖欠克扣职工工资825.3万元。还建立了劳动年审制度,企业集体合同制度,职业技能鉴定制度,企业劳动管理岗位资格证书制度,等等。这些劳动制度的建立,在调整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建立统一、规范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劳动管理体制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地方性劳动立法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地方性劳动立法是我省劳动法制工作的强项。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已制定了现行地方性劳动法规、规章41个,其中《劳动法》颁布之后制定了11个,约占全省地方性法规、规章总量的十分之一。1994年,《劳动法》刚颁布,省政府就制定颁布了《关于企业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通知》、《广东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规定》;1995年,省政府又制定了《广东省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办法》、《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广东省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及《关于颁布广东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等与《劳动法》配套的地方性劳动规章,对《劳动法》授权的地方省级政府贯彻落实的劳动合同制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等具体事项以地方性劳动立法的形式确定下来。?

我省在加快与《劳动法》配套的地方立法工作中,还有一个明显的特点,就是重视提高地方立法的规格层次,加大地方劳动法规的比重,从而使我省地方性劳动立法的超前性不只是局限于劳动规章的内容,而要从立法的高规格上体现出超前性。1996年6月省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以法规形式在全省推行集体合同制度,保障了《劳动法》规定的集体合同制度在我省的实施。1996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又颁布了《广东省劳动监察条例》,率先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确认了劳动监察制度,提高了劳动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制地位。树立了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劳动工作的法制权威。这两个地方性劳动法规的出台,为我省进一步贯彻实施《劳动法》提供了更有力的保障。今年,省人大又列入了《广东省招(聘)用流动人员管理条例》和《广东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两个地方法规立法项目,这是对我省地方性劳动立法工作劳动法制工作的支持和肯定。深圳市作为我国的经济特区和改革开放的窗口,近年来积极争取地方人大、政府的支持,构筑劳动立法框架,加快特区劳动立法步伐,已经出台了十几个劳动法规和规章;广州、汕头、珠海市也积极行使法律赋予的立法权,在劳动立法方面也取得了较大的进展。?

(五)依法行政工作正逐步推开。随着贯彻实施《劳动法》的不断深化发展和劳动法制建设的加强,我省各级劳动部门自身依法行政的观念也在不断增强。特别是《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以后,我省各级劳动部门积极执行省政府清理整顿“三乱”的《通知》,对各级现行的劳动行政执法队伍进行清理整顿,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同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建立并实行了规范性文件的抄送备案制度,劳动行政复议和诉讼制度,重大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以及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核制度,案件统计和备案制度等。这些制度的建立并实行,对推动各级劳动部门全面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增强内部监督力和约束力,减少工作的随意性和盲目性,起着重要的作用。?

在依法行政方面,深圳市劳动局从特区的情况出发,转变观念,转变职能,严格依法行政,在立法、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等各个方面,都创造了很好的经验。依法行政有力地促进了深圳市劳动体制改革和劳动事业的发展。同时,也在企业和广大职工群众中树立了廉洁、高效的政府部门形象。在去年深圳市政府组织8000多家企业投票评选“企业最满意政府部门”活动中,深圳市劳动局名列前茅。汕头、佛山等市劳动局近年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以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为重点,结合本市实际,采取多种形式促进依法行政和《劳动法》的贯彻落实,也取得较好的成效。?

《劳动法》实施近三年来,我省各级劳动部门在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领导下,统一认识,齐必协力,为贯彻实施《劳动法》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问题仍然存在,如《劳动法》宣传力度不够,还有“死角”;有相当一部分人对《劳动法》认识不到位;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仍然时有发生;非公有制企业落实《劳动法》仍是薄弱环节;部分国有困难企业落实《劳动法》困难较大;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急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予以解决。?

二、对当前劳动法制工作的几点意见

江泽民同志最近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发展民主,健全法制,依法治国,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内容。加强法制建设,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党和国家事业顺利发展必然要求。学习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高举邓小平理论旗帜,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加强法制建设,实行依法治国,坚持依法行政,保证各项劳动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劳动管理法制化,当前,劳动法制工作要着重抓好以下三项:?

(一)各级劳动部门都必须依法行政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强调指出:“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中心环节,依法行政就是要求各级行政机关要依据法律规定行使行政权力,管理国家事务。依法行政作为现代法制国家政府行使权力时所奉行的基本准则,反映了社会从人治到法治转变的客观要求。依法行政原则的提出,是我国政治、经济和法制建设本身发展到一定程度和阶段的必然结果。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进入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时期,经济民主和政治民主的建立与完善,为行政管理必须依法行使权力奠定了基础。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迅速发展,又为依法行政提供了法律依据。对劳动部门而言,依法行政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为劳动工作涉及到社会经济的各个方面,任务重,头绪多,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劳动部门只有坚持依法行政,才能从根本上提高效率,保证劳动管理的统一性、连续性和权威性,发挥宏观调控和引导的作用。各级劳动部门要依法管理劳动事务,保证被管理者依法享受权利和依法履行义务,并认真依法查处不正当行使权利和不履行义务的行为,同时,劳动部门作为管理者在行使管理权力时,必须以法律规定为依据,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行使职权,既要权限合法,又要程序合法。不得越权和滥用职权,更不得失职和渎职,也不能不按程序办事。?

当前,各级劳动部门实行依法行政,主要应抓好如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解决认识问题,尽快转变观念,转变职能。在认识问题上,我们要站在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战略高度上来认识和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把依法行政当作一件大事来抓紧抓好。各级劳动部门领导要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统一思想,统一认识,把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以依法行政推动《劳动法》的贯彻实施和各项劳动工作的深化和发展,并尽快实现观念和职能的根本转变。只有认识提高了,解决了观念的转变,职能的转变才能真正实现,去年,省委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治省工作的决定》,要求全省各级国家机关抓住依法行政这上中心环节,严格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实现我省“依法治省”的宏伟目标。各级劳动部门应坚持执行省委“依法治省”的决定,搞好劳动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二是要建立和健全各项制度。当前,劳动部门依法行政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以《行政处罚法》规范劳动部门的执法行为。对劳动部门而言,劳动行政执法行为,相当一部份是行政处罚行为。为了切实做到严格执法,依法行政,目前,我们主要抓好制度建设工作。首先,要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最近,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强调:“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切实保障公民权利,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各级劳动部门在实行执法责任制时,应建立和健全“六个机制”:即执法领导和个人责任机制;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机制;执法检查监督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执法奖励机制;执法保障机制。其次,各级劳动部门都要建立和健全对行政处罚的各项监督制度。如重大行政处罚的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行政处罚的备案制度,统计制度和劳动行政处罚文书制度等,确保《行政处罚法》的贯彻落实。再次,各级劳动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地方性劳动法规、劳动规章的报送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制度。在这方面,我们要按照劳动部的要求,省级劳动部门要向劳动部报送地方劳动法规和规章,而有地方立法权的市劳动部门应向省劳动厅报送地方性劳动法规和规章。报送工作的重点是审查其合法性。如发现规章同法律、法规相抵触或者规章之间相互矛盾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和解决。此外我们要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把关,这是行政执法监督的一个重要内容。省劳动厅早已明确,厅里起草的法规、规章都必须经厅法制处审核后,才能提交厅长办公会议讨论和呈送厅长签发上报。各级劳动部门也应该重视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注意发挥法制机构在立法工作上审核把关作用。最后,各级部门要建立对行政处罚的申诉、检举和控告的受理、处理制度,做好劳动行政复议工作。这是加强劳动部门内部的行政执法监督,保证机关廉洁奉公,高效便民的作风和形象的重要措施。因此,各级劳动部门要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和处理工作,妥善处理广大劳动者的申诉,对涉及到劳动行政执法人员违法执法的案件,一定要坚决依法查处,不能枉法留情。县级以上劳动部门都要建立健全劳动行政复议机构,配备专职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人员,做好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和审理工作,及时纠正和防止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

三是要采取有力措施,重视、支持劳动法制工作。随着劳动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发展,劳动法制工作的地位越来越显得重要,它已经从劳动立法、法制宣传、执法监督等方面沿伸到了劳动部门的每一个职能领域。换句话说,劳动部门的各个职能领域都是贯彻实施《劳动法》依法行使劳动管理职权的一个组成部分。搞好劳动法制工作,机构和人员的落实是关键。目前,我省除广州、深圳、汕头、佛山等市外,大部分市级劳动部门都没有设立专门法制机构,这与日益发展的我省劳动事业很不相适应。在民主与法制不断健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实行依法行政的今天,这种状况应该得到根本改变。关于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的法制机构的设立,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文件都作了明确规定,各级劳动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规定想方设法尽快设立劳动法制机构,一时不能成立机构的,也要确定一个职能机构主管,并抽调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知识的人员具体承担法制工作业务。劳动法制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和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对法制工作人员,各级领导要从思想上、政治上、业务工作上多给予关心、指导和帮助,为做好劳动法制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汕头市劳动局在机构改革中,恢复设立了法制科,并抽调素质较高的干部充实到法制科,积极把劳动法制工作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

(二)坚持不懈地贯彻实施《劳动法》。

去年9月1日至12日,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对我省贯彻实施《劳动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以充分肯定我省“对贯彻实施《劳动法》是认真的,积极的,做了大量、有成效的工作,《劳动法》的贯彻已初见成效”的同时,也指出我省“贯彻实施《劳动法》的情况很不平衡,比较早,比较多地暴露出一些问题,全面贯彻落实《劳动法》,还需要做艰苦工作并将是一个较长的过程。”对此,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在贯彻实施《劳动法》中,确实还存在不少问题,有的问题还相当严重。最近,省厅会同广州、增城市劳动部门和当地镇委、镇政府联合查处了增城市福和镇台商独资企业圣宝鞋厂,查出该厂非法使用童工44名,其中20人为在校学生,这是目前我省查处非法使用童工数量最多的案件。从各市今年《劳动法》执法检查的情况来看,有些企业特别是部分非国有制企业因超时加班、拖欠克扣工资等引发的劳动争议,尤其是集体劳动争议案增多,一此中、小企业,尤其是一些台商、港商、韩商投资的企业和“三来一补”、私营企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较差,事故隐患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此处,“两类人员”的再就业问题突出,形势不容乐观。

针对上述问题,各级劳动部门领导一定要头脑清醒,抓住重点,把握方向,制定方案,采取措施,扎扎实实地解决本地区贯彻实施《劳动法》存在的主要问题。特别要抓紧的是对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坚决查处,尤其是要将“三资”、“三来一补”企业和私营企业作为劳动监察的重点,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注意追踪监督企业真正纠正违法行为。要妥善分流和安置富余职工和失业职工,认真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结合深化国有企业的改革,解决好就业问题,保证社会的稳定。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强劳动法制宣传,继续落实“三五”普法规划,并在《劳动法》实施三周年前后集中一段时间,深入开展《劳动法》宣传活动。总之,贯彻实施《劳动法》是一件长期的工作,它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劳动部门作为《劳动法》的执法责任人,对做好《劳动法》的贯彻实施负有法定的职责。要按照劳动部确定的实施《劳动法》的阶段性目标,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指导、分步到位的方针,继续把贯彻实施《劳动法》放在统领地位,推动各项劳动事业发展。

(三)全面推动企业劳动管理岗位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

今年七月,省厅向全省下发了《广东省企业劳动管理岗位资格证书制度》的文件,决定对全省各类企业的所有劳动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实行岗位资格证书制度,并对培训、考核、发证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全省实行企业劳动管理岗位资格证书制度,是深入贯彻《劳动法》,提高广大企业劳动管理岗位人员素质,建立统一,规范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劳动管理体制的需要。为开展和推行这项制度,省厅经过了长期的调查研究和酝酿,最后,经厅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作为今年我省开拓劳动事业的一个新举措。企业劳动管理岗位资格证书制度经过几个月的宣传、发动和准备,就要进入全面实行阶段了,这里,我要强调几点:

第一,在全省实行企业劳动管理岗位资格证书制度,是实现企业劳动管理法制化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今后劳动部门依法管理企业劳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劳动部门对此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区)劳动局第一把手要亲自过问这项工作,局主管领导要认真负起责任,具体承办此项工作的机构和人员一定要落实到位,以保证该制度的顺利实施。各级劳动部门要根据省厅的规定,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力争在明年底以前全面完成对各类企业现职劳动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按省的要求,这项制度的实施由各级劳动部门的法制机构或具体承担法制工作任务的职能机构具体负责。但从各地上报的情况看,“主管机构”几乎包括了劳动局的各个业务部门,这一方面反映了下面的积极性,另一方面难免出现因业务和部门交叉的不协调,由于实施这项制度是今后劳动部门一项长期的综合性的重要工作任务,其中通过培训、考核、提高企业劳动管理人员的劳动法律素质是这项制度的实质任务,它不同于一般性的劳动技能培训考核工作。所以,我们希望各地一要根据这项制度的性质和特点,认真确定承办机构、选好人员,并保持相对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使企业劳动管理岗位资格证书制度能真正推行起来。

第二,搞好培训教材的发行工作。全省企业劳动管理岗位资格证书制度实行统一培训教材,即省劳动厅组织编写的《企业劳动管理法规适用全书》,该书以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针对企业劳动管理特点编写而成,具有较强的实用性,操作性和权威性。按省的要求,全省各类企业的所有劳动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必须达到人手一册培训教材。教材发行是实施岗位资格证书制度的第一步,教材征订发行得好,该制度的实施便向前迈进了一大步。所以,各级劳动部门一定要重视这项工作,花大力气来做好培训教材的发行工作。具体要求许荣东同志在上午大会已经讲了,我这里就不再重复。?

第三,把好培训、考核和发证关。培训工作是实施岗位资格证书制度的关键所在,培训不能搞形式主义,不能放任自由。培训的基本要求:一是要保证时间。培训班的实际培训时间原则上不能少于五天。二是要保证质量。各地的教员要经省的统一培训后再回去执教,教员要真正掌握教材的全部内容,不能应付了事,培训应达到学员有“受益匪浅”的实际效果。培训之后的考核一定要严格,考试要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以调动学员的学习积极性。但考试的目的并不是要难倒学员,而是要促进他们真正掌握知识。发证这个环节也很重要,一般情况下,培训考核一个月内应做到对考核合格者及时发给《岗位资格证书》。?

第四,关于一些市前期培训和换领证的问题。最近,深圳市劳动局就其前期培训和有关教材及证书的问题向省厅请示。对此,省厅从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统一、规范的劳动管理体制和从全省的实际出发,作了明确的批复。我们认为,深圳市应统一按《广东省企业劳动管理岗位资格证书制度》的要求执行。至于深圳市现行使用的自编教材,可作为省统编教材的补充教材予以适当保留;对部分已经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岗位资格证书的劳动管理工作人员,其证书可暂继续使用几个月时间,但应在省厅批复限定的时间内换领全省统一的劳动管理《岗位资格证书》,并在换领省的资格证书前必须自学省厅指定的培训统一教材;对其他尚未取得《岗位资格证》的劳动管理工作人员,从现在起一律按省厅的统一规定进行培训、考核和发证。关于前期培训、教材和证书的问题,广州、佛山、汕头也有类似情况,对这个问题,总的原则是按省厅对深圳市的上述批复精神处理。但在具体操作中,有关市或县(区)劳动局应专题将有关情况向省厅请示,按省厅的批复办理。

同志们,具有重要深远意义的党的“十五”大刚刚胜利闭幕,让我们在党的“十五”大精神指引下,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努力工作,积极进取,开创劳动法制建设的新局面,把我省贯彻实施《劳动法》和依法行政工作提高到一个崭新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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