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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职工因抢占住房能否开除公职的请示的复函
时间:2013-03-26 15-35-21
劳动部办公厅文件
劳办发[1997]16号

关于对职工因抢占住房能否开除公职的请示的复函

北京市劳动局:?
    你局《关于职工因抢占住房能否开除公职的请示》(京劳关文[1996]139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有关规章制度,只要期内容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可以作为处理或处分职工的依据。?


劳动部办公厅
一九九七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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