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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政策法规汇编

关于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评审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3-03-26 15-35-21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文件
穗劳社函〔2007〕1110号

关于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评审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劳动保障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各主管局、集团公司,市工商联,市民营企业商会,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市台湾同胞投资协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保障局等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函[2007]117号),为进一步推动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在全市树立典范,推广经验,以和谐劳动关系的社会氛围,推动《劳动合同法》的顺利实施,经市政府同意,今年在全市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评审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在本市以及区、县级市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不含中央、部队和省属国有驻穗企业,下同)与工业园区(含开发区、保税区,下同)。
    二、评审考察时间和条件
    1.评审考察起止时间:2006年1月1日-2007年9月30日。
    2.评审条件:符合《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创建标准”)。
    三、名额分配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180个,其中劳动关系守法和谐企业(A级标准)119个,劳动关系诚信和谐企业(AA级标准)56个,劳动关系全面和谐企业(AAA级标准)5个。“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12个(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2)。
    广州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三方会议办)可根据具体情况,对个别名额进行适当的调整。
    四、评审办法
    (一)申报
    1.申报点
    (1)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向所属的主管局或集团公司申报。
    (2)在广州市工商管理局登记注册的非公有制企业,向企业所隶属的市企业联合会、市工商联、市民营企业商会、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市台湾同胞投资协会,自荐申报;尚未加入上述团体或协会的,也可以直接向市企业联合会申报。
    (3)区、县级市属各类企业所属的区、县级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申报。
    (4)工业园区向同级三方会议办公室申报。
    2.申报步骤
    (1)参评企业凭申报材料、相关表格(见附件)向有关申报点申报。申报时间为:10月20日-10月30日。
    (2)各申报点向市三方会议办推荐。推荐时间为:10月30日-11月15日。
    3.申报材料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材料:
    (1)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分表(附件3含表一、表二)
    (2)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表(附件4)
    (3)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材料内容证明表(附件5)
    (4)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材料(附件6)
    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申报材料:
    (5)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申报表(附件7)
    (6)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申报材料(附件8)
    (7)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申报材料内容证明表(附件9)
    (二)企业评审
    凡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符合创建标准,并由本企业行政和企业工会共同研定联署盖章,均可申请参加评选A级、AA级或AAA级标准和谐劳动关系企业。
    1.A级标准、AA级标准企业评审
    (1)企业自评:参评单位对照“创建标准”进行自查,并自我评分,填报《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分表》后上报。自评阶段时间为:10月15日-10月30日。
    (2)考核评议:
    各主管局、集团公司会同有关工会部门根据分配的名额,对参评企业组织考核评议,并综合申报A级、AA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评选情况,审定A级、AA级企业名单后,于11月15日前,双方联署盖章报市三方会议确定。
    有关团体和协会会同市总工会对参评企业组织考核评议,并综合申报A级、AA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评选情况,审定A级、AA级企业名单后,于11月15日前,双方联署盖章报市三方会议确定。
    各区、县级市三方会议对参评企业组织考核评议,综合申报A级、AA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评选情况,审定A级、AA级企业名单后,于11月15日前,三方联署盖章报市三方会议确定。
    2.AAA级标准企业评审
    (1)由各申报点根据AAA级标准企业创建标准,在所分配的AA级标准企业名额,以及所审定的符合AA级标准的企业中评选,向市三方会议办推荐。
    (2)市三方会议办对被推荐参评AAA级标准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议,确定考核企业名单。
    (3)市三方会议办组成若干考评工作组,对参评AAA级标准企业进行考核评议,提出考评意见。
    (4)市三方会议办在综合各考评工作组意见基础上初步确定AAA级标准企业名单,提交市三方会议审定通过。
    (三)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评审
    (1)申报参评劳动关系和谐的工业园区对照创建标准进行自查,形成自评结果后,报区、县级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自评阶段时间为:10月15日-10月30日。
    (2)区、县级市三方会议根据分配的名额,组织考核评议,加具意见后,于11月15日前,三方联署盖章报市三方会议。
    (3)市三方会议办对申报参评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议,确定考核的单位名单。
    (4)由市三方会议办组成若干考评工作组,对参评的工业园区进行考核评议,提出考评意见。
    (5)市三方会议办在综合各考评工作组意见基础上,审定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名单,并提交市三方会议审定通过。
    (四)公示
    市三方会议在确定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名单前,在市政府信息网、市劳动保障信息网和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
    (五)命名
    公示期内没有出现异议,或者异议不能成立的,由市三方会议报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授予不同级别的“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称号,并授牌。
    (六)公布
    市三方会议向市政府信息网、市劳动保障信息网和新闻媒体公布“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名单。
    五、管理和监督
    (一)对获得“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的企业与工业园区,劳动保障部门可在劳动监察、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就业培训、职业介绍、出具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企业诚信证明等方面提供方便服务;税务部门在税收方面提供服务方便;经贸部门、工会、企业家协会组织在技术改造、企业与企业家评先、劳模评选等方面,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和考虑。
    (二)经举报投诉或劳动争议仲裁诉讼查实,有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或发现不符合创建标准的企业和工业园区,由市三方会议办核实后,填写《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撤销表》(见附件8)、《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撤销表》(见附件9),经市三方会议审定,报市政府同意后,撤销荣誉资格,收回证书和牌匾。并通过市政府信息网、市劳动保障信息网和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凡被撤销荣誉资格的单位,两年内不得再次参加申报评审。
    六、组织领导
    评审工作在广州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领导下进行,由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评审活动,各企业积极参加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的评选。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三方会议办反映。
    附件:1.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名额总表
          2.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名额分配表
          3.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分表(含表一、表二)
          4.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表
          5.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材料内容证明表
          6.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材料
          7.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申报表
          9.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申报材料内容证明表
          10.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撤销表
          11.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撤销表
          12.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标准(试行)


二○○七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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