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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政策法规汇编

转发市劳动保障局等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3-03-26 15-35-21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穗府办函[2007]117号

转发市劳动保障局等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市劳动保障局、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的活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劳动保障局反映。
 


 
二○○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与工业园区的活动方案
 


市劳动保障局、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
    根据国家劳动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25号)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要求,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增强社会和谐基础,决定在全市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下称”双创建”活动),现制定创建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双创建”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加快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加强和谐社会建设,认真贯彻《劳动合同法》,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和谐社会和切实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若干问题的决定,创新协调劳动关系方式,推动企业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和工业园区的竞争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共建和谐广州。
    二、目标任务
    从今年起用3年时间争取把全市工业园区创建成达到劳动关系守法和谐标准的工业区,规模以上的创建成劳动关系达到守法和谐标准的企业,并逐步扩大按高标准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与工业园区的比重。为此,在广州开发区(包括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保税区)和白云区进行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市各区、县级市和各级各类企业,全面展开”双创建”活动。通过开展”双创建”活动,促进全市各类企业和工业园区全面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双方利益协调和劳动纠纷调处机制,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实现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
    区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要按照上述目标要求,制定本地区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经当地人民政府同意后,于今年9月底前报市劳动保障局备案。
    三、创建标准
    按照”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双方利益协调机制,全面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制度,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原则,本市”双创建”标准分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两类标准。
    (一)”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标准”分为三个等级:
    1.劳动关系守法和谐标准(A级标准):全面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定,企业各类职工全面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全面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企业涉及职工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劳动纪律和解除劳动合同等规章制度的内容以及制定和公示的程序合法,实现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的有效防护,企业组建了工会组织,通过平等协商,签订了集体合同等,劳动关系基本实现守法和谐。
    2.劳动关系诚信和谐标准(AA级标准):企业和员工相互讲诚信。形成”企业关爱员工,员工热爱企业”的劳动者工作环境,职工工资形成正常增长制度和机制,劳动关系达到诚信和谐。
    3.劳动关系全面和谐标准(AAA级标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全面优化,逐步提高职工补充保险和生活福利水平,以及个人发展机会,形成鲜明的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文化,促进了企业竞争力,现实企业与职工共同发展,劳动关系达到全面和谐。
    (二)”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标准为:
    1.园区内企业全面达到劳动关系守法和谐标准(A级标准);对不具备单独开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条件的小企业,通过签订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加以覆盖。并逐步提高达到劳动关系诚信和谐标准(AA级标准),劳动关系全面和谐标准(AAA级标准)企业的比重。
    2.园区内建立了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企业、工会、政府三方的代表组织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运作良好。街(镇)、村(居)和工业园区等基层社区建立了劳动关系协调组织,园区内大部分企业已组建了工会组织和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并发挥积极作用。园区内预防和调解劳动纠纷机制健全,无重大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发生。具体评选标准,由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定。
    四、组织实施
    各级人民政府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它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加强对”双创建”工作的的领导,及时推进”双创建”工作的不断深入发展。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突出阶段性工作重点,抓住可能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的主要问题,逐年扩大高标准”双创建”的范围,并帮助企业解决创建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研究、分析和总结”双创建”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提出进一步完善”双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不断提高”双创建”水平。国资、建设、安监、卫生、工商等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积极配合,从各方面给予创建活动大力支持。各工业园区管委会要把,”双创建”工作作为提升工业园区素质和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组织协调园区内各有关部门、企业和广大职工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市属各集团公司、各类企业要积极开展创建活动,树立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品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双创建”活动由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组织协调,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区、县级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负责组织本辖区的创建活动工作。
    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每年年底组织评价活动,每两年报请市人民政府授予不同级别的”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称号,向社会宣传和进行动态管理。同时,向省和国家推荐”双创建”工作成效突出的企业和工业园区,参加省和国家的相关评选,共同做好”双创建”的组织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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