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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政策法规汇编

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春运组织外来务工人员有序流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03-26 15-35-21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文件
穗劳社函〔2007〕174号

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春运组织外来务工人员有序流动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劳动保障局,各主管局(集团、总公司),各用人单位:
    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做好春运期间组织外来务工人员有序流动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广州市2007年春运从2月3日开始至3月14日结束,为期40天。根据有关部门预测,今年广州地区春运客流量将较2006年增长5%左右,旅客发送量约为2360万人次,春运工作非常艰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领导十分重视农民工工作。广州地区春运工作是全国、全省春运工作的重点,也是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指定的流动人员劳动就业输入地和中转地的重点监控地区,围绕群众生产生活问题,求真务实做好春运工作,对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一是要认识到做好春运外来务工人员有序流动工作对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性,把它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二是主要领导要负责此项工作的落实。三是要指定或成立机构,配备得力工作人员。四是制定切实可行的春运方案和措施,并狠抓落实。五是明确本单位春运目标,责任到人。
    二、具体工作要求
    (一)积极动员外来务工人员留穗过节,分期分批安排返乡返岗。
    广州是华南地区流动人员的集散地和中转地,春运外来务工人员有序流动工作十分繁重。因此,各用人单位要以春运大局为重,尽可能动员外来务工人员留穗过节,减轻春运交通压力。同时,尽量改变每年春运高峰期安排返乡探亲的传统习惯,做好分期分批安排外来务工人员返乡探亲和返岗工作的计划。2007年春运期间广州地区火车票预售工作采取电话或网上订票,集中取票或邮政送票的办法,凡安排外来务工人员回乡过节的用人单位,要提前订购团体票,并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确保乘车路途安全。对于留穗过节的外来务工人员,要想方设法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慰问和文化活动,确保外来务工人员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二)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1.春节期间,各有关单位应对本系统或本单位支付员工工资,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工资的发放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积极做好预防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保证外来务工人员在春节前拿到应得的劳动报酬。
  2.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各主管局、集团公司和用人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工资支付和权益保障工作。出现重大劳资纠纷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相关单位主管领导要亲自到场参与处理,积极化解矛盾,妥善解决问题。
    3.各级劳动保障信访部门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并通过新闻媒体等多途径向社会公布管辖区内劳动保障举报投诉电话(市劳动保障局举报投诉热线:12333);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集中力量,加强对重大欠薪不稳定因素的排查,重点检查建设领域和中小型劳动密集加工制造企业,扎实开展专项检查活动,依法严厉惩处违法拖欠员工工资行为;劳动仲裁机构对欠薪案件要做到快立、快办、快结,加快案件的处理速度,着力解决拖欠工资问题。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及时通报情况,并加强督促检查下级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
    4.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按照省、市劳动保障部门的统一部署,全力开展维护外来务工人员权益的“金霆行动”,重点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专项执法大检查。对拖欠或克扣外来务工人员工资的用人单位要依法给予惩处,严厉打击拖欠工资行为,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重大群体性欠薪事件。
    (三)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做好流动人员重点地区的重点监控工作,成立专门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跟踪掌握外来务工人员节前返乡和节后入穗动态,合理引导外来务工人员有序流动,规范用人单位招用工行为。
    1.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及时上报春运外来务工人员流动情况动态监控、节后流动人员求职调查表,加强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的发布,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周边省、区外来务工人员输出地的宣传工作,避免进城务工人员节后盲目入穗求职,并协同铁路、交通部门对回流返岗人员进行疏导监控,确保春运期间外来务工人员安全有序流动,促进用人单位合理使用流动人员。
    2.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自主用工,但必须按照《广东省流动人员劳动就业管理条例》规定依法招用流动人员,办理录用备案手续,同时要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做好用工需求情况的调查工作,积极提供春运期间的用工计划、岗位余缺、技术要求等信息,引导进城务工人员通过合法渠道就业和合理流动。
    (四)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用人单位要做好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防止由于恶劣天气、疫情流行和各种突发事件(如爆炸、火灾等)等原因引发意外;认真落实“温馨服务”活动,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留穗过节外来务工人员的文化生活,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
    (五)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职业中介活动,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春运期间要主动会同公安、工商、城管等有关部门及新闻媒体,开展联合大检查行动,对全市职业中介机构进行“地毯式”的检查,重点打击、取缔那些名为招工、实为诈骗钱财的非法、违法单位和职业中介机构;重点严查在车站、码头等场所摆摊设点从事职业中介,骗取外来务工人员钱财的违法行为,维护春运期间劳动力市场正常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六)继续深化“春风行动”,加强外来务工人员就业服务。2007年春节后,各级劳动保障就业服务机构要积极开展完善外来务工人员就业服务的一系列活动。通过以人为本、诚信、亲情、亲民的服务,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的主导作用,及时收集和发布劳动力市场用工需求信息;举办进城农村劳动力就业免费专场招聘活动和政策咨询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和火车站、汽车站等公共场所广泛宣传劳动就业政策法规,为广大外来务工人员及时提供求职指南、维权协助,引导外来务工人员到规范可靠的职业介绍机构求职择业,避免其合法权益遭受侵害。


二○○七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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