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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州市再就业专项资金审核程序》的通知
时间:2013-03-26 15-35-21
广州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穗就[2005]8号

关于印发《广州市再就业专项资金审核程序》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就业办、劳动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穗就[2005]5号文有关精神,我办对再就业专项资金审核程序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广州市再就业专项资金审核程序》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执行。实施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市劳动保障局规划财务处反映。

一、各社区组织单位在收到社保补贴资金后,应按时向地税征收专户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社区就业社保补贴、岗位补贴按月申报,其余补贴项目按季申报。

三、按季申报的补贴项目,各区就业办具体按以下两个时间段上报申请资料:

(一)季后第1个月25日前上报:

1.职业培训补贴;

2.技能鉴定补贴;

3.职业介绍补贴;

4.回收《失业证》补贴;

5.社区就业服务补贴(安置费)。

(二)季后第2个月20日前上报:

1.招用单位社保补贴、岗位补贴;

2.自主创业社保补贴。

四、岗位补贴通过银行划入个人账户上。在信息系统网上,“社区岗位补贴”每月计算各人年龄是否符合4050人员身份,在符合条件的次月开始享受补贴;“招用工岗位补贴”按季计算各人年龄是否符合4050人员身份,在符合条件的次季开始享受补贴。

五、对于在省投保的申请单位,各级就业办必须认真核查其投保险种及人员名册。

六、刑释解教人员的身份证明统一以司法部门开具的证明为准。

七、各申请单位必须按时申报;对于超过补办申报期限申报的,不再给予补办。

八、各区就业办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业务流程,认真做好各项补贴的审核工作,防止虚报冒领现象的发生。

九、本通知规定的审核程序,从2005年10月1日起执行。过去与本通知不相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广州市就业领导小组

二○○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广州市再就业专项资金审核程序

一、社区就业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的审核流程:

(一)申请单位(组织单位)提供给各区就业办资料如下:

1.申请时:

①《申领社区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审批表》;

②《申领社区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新增人员名册);③《申领社区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登记表》;

④《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劳动协议书》(新增人员提供);

⑤失业证、《“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手册》的复印件(新增人员提供);

⑥刑释解教人员证明、《广州市农村劳动力就业手册》的复印件(新增人员提供,原件核对后退回)。

2.市审核并到社保进行增减员后:

①《社会保险基金征收核定单》;

②《单位增减变动表》;

③《组织单位社会保险资助明细表》、《组织单位社区就业岗位补贴明细表》。

(二)区就业办提供给市劳动保障局规财处资料:

1.《申领社区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审批表》;

2.《组织单位社会保险资助明细表》、《组织单位社区就业岗位补贴明细表》;

3.《社区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申领情况汇总表》(区);

4.特困证、《“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手册》、刑释解教人员证明、《广州市农村劳动力就业手册》等的复印件(新增人员提供),所有复印件审核后退回。

说明:市属组织单位直接报市劳动保障局规财处专项资金审核组审批。

二、用人单位招用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的审核流程:

(一)申请单位(招用单位)提供给各区就业办资料如下:

1.《申领招用下岗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审批表》;

2.《申领招用下岗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花名册》;

3.《社会保险征基金收核定单》;

4.《单位增减变动表》;

5.《广东省广州市合同制职工录用缴纳退休养老基金花名册》;

6.《银行划款凭证》(最近一个月的复印件);

7.《营业执照》副本(第一次申请时提供);

8.特困证、《“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手册》、随军家属证明、刑释解教人员证明、《广州市农村劳动力就业手册》等的复印件(新增人员提供)。

(二)区就业办提供给市劳动保障局规财处资料:

1.《申领招用下岗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审批表》;

2.《招用下岗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情况汇总表》(区);

3.特困证、《“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手册》、随军家属证明、刑释解教人员证明、《广州市农村劳动力就业手册》等的复印件(新增人员提供),所有复印件审核后退回。

三、自主创业社保补贴的审核流程:

(一)申请单位提供给各区就业办资料如下:

1.《申领自主创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

2.《申领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

3.《社会保险基金征收核定单》;

4.《单位增减变动表》;

5.《营业执照》副本(第一次申请时提供);

6.《银行划账凭证》复印件(最近一个月);

7.失业证复印件,随军家属证明、刑释解教人员证明、《广州市农村劳动力就业手册》等的原件、复印件(新增人员提供,原件核对后退回)。

(二)区就业办提供给市劳动保障局规财处资料:

1.《申领自主创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

2.随军家属证明、刑释解教人员证明、《广州市农村劳动力就业手册》等的复印件(新增人员提供,审核后退回);

3.《自主创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情况汇总表》(区)。

四、社区就业服务补贴(安置费)审核流程:

(一)申请单位(组织单位)提供给各区就业办资料如下:

1.《申领社区就业安置费补贴审批表》;

2.《申领社区就业安置补贴人员花名册》;

3.《组织单位申报社区就业安置费补贴清单》。

(二)区就业办提供给市劳动保障局规财处资料:

1.《申领社区就业安置费补贴审批表》;

2.《组织单位申报社区就业安置费补贴清单》;

3.《社区就业安置费补贴汇总表》(区)。

说明:市属申请单位直接报市劳动保障局规财处专项资金审核组审批,所有发票均需季后第二个月25日前交回审核组。

五、职业介绍补贴审核流程:

(一)申请单位(职业介绍机构)提供给各区就业办资料如下:

1.《申领职业介绍补贴审批表》(申请普通职介单位提供);

2.《申领社区岗位就业服务职业介绍补贴审批表》(申请社区职介单位提供);

3.《申领职业介绍补贴人员花名册》;

4.《劳动合同》;

5.《广东省广州市合同制职工录用缴纳退休养老基金花名册》;

6.特困证、《“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手册》、刑释解教人员证明等的复印件。

(二)区就业办提供给市劳动保障局规财处资料:

1.《就业服务职业介绍补贴汇总表》(区);

2.《申领职业介绍补贴审批表》;

3.《申领社区岗位就业服务职业介绍补贴审批表》;

4.特困证、《“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手册》、刑释解教人员证明等的复印件。

说明:市属申请单位直接报市劳动保障局规财处专项资金审核组审批,所有发票均需季后第二个月25日前交回审核组。

六、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审核流程:

(一)申请单位(培训机构)提供给各区就业办资料如下:

1.《申领就业服务人员职业培训补贴审批表》;

2.《申领职业培训人员服务补贴花名册》;

3.《失业人员转业培训<劳动手册>审批表》(救济期内部分提供);

4.报班表;

5.《劳动手册》或单位证明;

6.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手册、刑释解教人员证明、随军家属安置证明、户口簿(农村劳动力提供)等的原件、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说明:市属培训机构直接报市劳动保障局规财处专项资金审核组审批,所有发票均需季后第二个月25日前交回审核组。

(二)区就业办提供给市劳动保障局规财处资料:

1.《申领就业服务人员职业培训补贴审批表》;

2.《申领职业培训人员服务补贴花名册》;

3.《就业服务职业培训补贴汇总表》(区);

4.特困证、《再就业优惠证》、《“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手册》、随军家属安置证明、刑释解教人员证明等的复印件。

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审核流程:

(一)所有技能鉴定补贴的申请,包括农村劳动力(含成人中专、中技),统一由广州市技能鉴定中心申报。

(二)申请单位(市技能鉴定中心)提供资料如下:

1.《申领就业服务人员鉴定补贴审批表》;

2.《申领职业培训人员花名册(鉴定补贴)》;

3.《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表》;

4.特困证、《再就业优惠证》、《“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手册》、随军家属安置证、刑释解教人员证明的复印件。

八、注销《下岗证》、《失业证》补贴审核流程:

(一)申请单位(就业机构)提供给各区就业办资料如下:

《申领回收〈失业证〉、〈下岗证〉服务补贴审批表》

(二)区就业办提供给市劳动保障局规财处资料:

《申领回收〈失业证〉、〈下岗证〉服务补贴审批表》

说明:市属申请单位直接报市劳动保障局规财处专项资金审核组审批,所有发票均需季后第二个月25日前交回审核组。

九、劳动力市场专场招聘会补贴申领流程:

(一)全市性的专场招聘会(含市、区联动)补贴,由市劳动力市场服务中心填写《专场招聘会补贴申领表》向市劳动保障局规财处申领;

(二)各区、县级市组织的专场招聘会,由举办单位填写《区、县级市(含街、镇联动)专场招聘会补贴申领表》,经市劳动力市场服务中心审核后向市劳动保障局规财处申领。

十、高技能人材奖励发放流程:

根据广州市高技能人才评选委员会的表彰奖励批文,由个人填写《高技能人才奖励经费申领表》,向市劳动保障局规财处申领(需同时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十一、就业工作奖励发放流程:

(一)市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奖:根据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表彰决定,统一向获奖单位发放。

(二)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奖:根据国家、或省、市的党委、政府批文,填写《先进单位或个人奖励经费申领表》(先进个人需同时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向市劳动保障局规财处申领。

说明:所有《审批表》一式三份、《汇总表》一式四份,社区明细表和安置费清单一式三份,所有退件在交件月的次月30日前返回。各区就业办在上交《审批表》及其附件(包括明细表、清单、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时,均要按区汇总的顺序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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