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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州市2005年就业工作目标和要点》的通知
时间:2013-03-26 15-35-21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文件
穗劳社函[2005]124号

关于印发《广州市2005年就业工作目标和要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劳动保障部和省、市政府有关就业工作的要求,现将《广州市2005年就业工作目标和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工作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就业处反映。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00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广州市2005年就业工作目标和要点


    2005年,我市就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劳动保障工作暨再就业目标责任制表彰会议精神,实施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和扩大促进就业民心工程,狠抓各项就业工作的落实,按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三化”要求完成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就业工作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新三化”建设和城乡就业统筹并重工作。?
    一、工作目标?
    2005年,我市就业工作的目标是:城镇从业人数净增2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再就业率70%以上,其中特困和人员再就业率50%以上,“零就业家庭”1人以上就业率95%以上(其中,2004年登记的“零就业家庭”要在6月底前100%实现每户一人以上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本市户籍农村劳动力培训后转移就业5万人以上,确保全市就业形势长期稳定。?
    二、工作要点
    2005年,我市将按照广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继续实施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完善广州特色的就业援助和就业资助政策,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新三化”就业服务建设,扎实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尤其是重点做好“4050”、“零就业家庭”和“城中村”转制人员的就业服务,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促进城乡就业并重,继续加大村(居)委就业服务平台建设的力度,加快镇级职业培训基地建设,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要点如下:?
    (一)继续贯彻落实扩大与促进就业民心工程。?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扩大与促进就业民心工程操作方案〉的通知》(穗办[2004]5号)的要求,继续加强对再就业工作责任主体、工作机构、就业优惠政策、资金投入、服务措施等方面的研究和完善各项管理,大力推进城乡就业并重,着力解决好城乡新成长劳动力、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全面完成广州市扩大与促进就业民心工程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抓好就业服务体系“新三化”建设工作。?
    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2003年8月全国再就业工作座谈会上提出的就业服务体系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建设要求,按照《广州市就业服务体系“新三化”建设三年工作规划》(2005-2007年)中“整合资源、完善体系、健全机制、优化服务”的方针,以人本服务为核心,以促进就业为目标,全面推进本市就业服务体系“新三化”建设工作,稳定全市就业形势。?
    1.继续加强就业服务机构体系的建设工作,推进村(居)劳动保障服务工作站建设,出台相关的管理办法,使就业服务网络由街(镇)向村(居)延伸,从而逐步建立完善的市、区(县级市)、街(镇)、村(居)“四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体系。?
    2.围绕全市城乡就业并重的工作目标,建立科学、规范、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在城乡就业并重方面进行进一步调研论证,制定相关政策和办法,力争在2005年组织实施,逐步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就业,实现本市就业工作的战略性转移。?
    3.建立流动人员劳动就业管理制度。借助制定《广州市流动人员劳动就业管理办法》,统一和规范各区、县级市流动人员就业登记办法和流程,完善流动就业人员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全市用人单位招用工信息库和流动人员个人就业电子档案库,继续完善市、区(县级市)以及街(镇)流动人员就业服务管理体系。开展区、县级市以及街(镇)流动就业管理从业人员、企业劳资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培养一批具有专业素质的流动就业管理从业人员;加大清理整治非法职业中介工作力度,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积极开展进城务工农民就业前的指导和培训工作。?
    4.加快制定规范劳动力市场的相关配套文件,加强信息管理工作,建立、完善本市就业岗位收集、发布制度。一方面,要尽快出台《广州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通过规范的管理促进各劳动力市场广泛收集本市就业岗位信息,特别是适合就业困难群体实际需求的社区就业岗位。按照省的要求,确保今年信息收集量较去年递增15%。另一方面,要做好送岗位工作,收集的信息要实现全市共享,尤其要想方设法及时地将岗位信息送给信息相对滞后的农村劳动力、“4050”人员、“城中村”转制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通过信息的发布树立公益性就业服务机构的良好形象。?
    5.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建立全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准入制度,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就业服务队伍。2005年底前,全市组织完成街(镇)以上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现职人员的培训,提高就业服务队伍的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建立一支令人民群众满意的公共就业服务队伍。
    (三)继续抓好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
    1.继续发挥再就业专项资金对就业的激励作用,建立一套具有广州特色的资助制度,形成政府购买就业服务成果的机制。继续保证和扩大落实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可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岗位补贴、培训后成功就业的资助制度,鼓励就业培训机构提高培训就业率。建立健全本市农村劳动力培训就业资助项目,积极推进统一的城乡劳动者就业培训资助项目、资助标准工作。?
    2.继续落实特殊就业群体优惠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省的各项优惠政策,简化办事程序,做好本市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优惠证》发放和小额担保贷款申办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人员都领证和申贷成功。加强宣传工作,尤其要加强与创业培训的联系沟通,让下岗失业人员了解各项优惠政策,促进其尽快就业。?
    3.积极开展专项再就业援助工作。根据劳动保障部要求,在开展“再就业援助月”和“春风行动”的基础上,继续做好“四送一落实”。继续做好“4050”人员、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城中村”转制人员等群体的就业援助工作,以人为本,进一步完善服务措施和办法,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需求和生活问题。继续加大力度扶持特困失业人员自主创业,打响“春林”自主创业品牌。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加快研究城乡就业并重的措施,继续发挥再就业专项资金的作用,开展促进失地农民困难户和“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等再就业援助项目,建立相关就业援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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