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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处理与监察

转发《对“关于职工对企业做出的行政处分不服能否通过劳动监察途径解决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的通知
时间:2013-06-21 16-34-46
广州市劳动局 文件
穗劳监字[1997]4号

转发《对“关于职工对企业做出的行政处分不服能否通过劳动监察途径解决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劳动局:
    现将广东省劳动厅《转发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职工对企业做出的行政处分不服能否通过劳动监察途径解决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的通知》(粤劳监[1997]4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劳动局

一九九七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