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专区 > 劳动争议处理与监察
政府专区

劳动争议处理与监察

广东省劳动监察条例转发劳动部《关于人民法院驳回劳动争议仲裁第三人起诉有关问题的复函》的通知
时间:2013-06-21 16-08-50
广东省劳动厅 文件
粤劳关[1996]118号

广东省劳动监察条例转发劳动部《关于人民法院驳回劳动争议仲裁第三人起诉有关问题的复函》的通知

各市、县(区)劳动局:
    现将劳动部《关于人民法院驳回劳动争议仲裁第三人起诉有关问题的复函》(劳部发[1996]19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劳动厅
一九九六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