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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与职工福利

关于广州市2005社保年度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计算基数的通知
时间:2013-06-21 14-40-26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文件
穗劳社养[2005]1号

关于广州市2005社保年度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计算基数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劳动保障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参保单位:
    根据统计部门的统计结果,现将2005年7月至2006年6月广州市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计算基数通知如下:
    市属和各区(不包括番禺区和花都区)的计算基数标准为2585元/月;番禺区为1815元/月,花都区为1863元/月,增城市为1601元/月,从化市为1369元/月。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00五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