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报酬与经济补偿
关于将“中药配方颗粒”纳入本市公费医疗用药报销范围的通知
时间:2013-03-26 15-35-21
|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文件 |
| 穗劳社工[2003]24号 |
|
|
| 关于将“中药配方颗粒”纳入本市公费医疗用药报销范围的通知 |
|
各区、县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公费医疗各定点医疗机构:
|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专区 > 劳动报酬与经济补偿|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文件 |
| 穗劳社工[2003]24号 |
|
|
| 关于将“中药配方颗粒”纳入本市公费医疗用药报销范围的通知 |
|
各区、县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公费医疗各定点医疗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