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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与职工福利

关于要求独立统筹地区启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06-21 14-22-33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文件
穗劳社医〔2003〕21号

关于要求独立统筹地区启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

花都区、增城市、从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省劳动保障厅的要求,我市所有独立统筹地区都必须在今年内启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请主动向所在区(市)人民政府汇报,按照《广州市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试行方案》第四点第(二)项关于“市辖其他自成统筹单位的区、县级市实施方案的原则、规定、实施步骤应与本方案保持基本一致,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择机实施”的规定,将本统筹地区的医改实施方案于11月15日前报送广州市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二、抓紧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在今年内全面启动。
    具体工作进度及有关情况请及时向本局医疗保险处报告。
 
 

二○○三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