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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请医保行风建设监督员的通知
时间:2013-06-21 14-22-20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文件
穗医管〔2003〕36号

关于聘请医保行风建设监督员的通知

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
    为推动本中心行风建设,更好地为广大参保人员、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进一步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本中心决定在有关定点医药机构聘请医保经办工作人员为市医保中心医保行风建设监督员,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医保行风建设监督员的权利及职责
    (一)遵照国家、省、市医保政策的规定,对医保经办机构及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情况进行监督;
    (二)对医保经办机构及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服务质量、廉洁奉公情况进行监督;
    (三)向医保经办机构及时反馈定点医药机构在医保政策实施过程中执行服务协议的情况,并提出合理、公正、客观的意见和建议;
    (四)向本单位及参保病人宣传医保政策,讲解有关规定。
    二、医保行风建设监督员的条件
    (一)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担任或兼任医保工作经办人;
    (二)能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三)拥护、熟悉医疗卫生有关管理规定及广州市医保的政策法规,了解医保经办业务规程,热心医保服务工作。
    三、医保行风建设监督员聘任方式及期限
    (一)首批聘任的医保行风监督员为15名,以后再根据实施情况逐步发展。
    (二)医保行风建设监督员聘期为两年。期满后根据情况续聘或另聘。
    四、医保行风监督员的组织方式
    (一)市医保中心办公室负责对医保行风建设监督员的组织联络工作;
    (二)医保行风建设监督员发现问题,可随时向市医保中心办公室反映;
    (三)每年不定期召开医保行风建设监督员会议,组织交流、参观、学习、培训等活动。
    (四)在“广州社会医保服务网”上开通医保行风建设监督员专栏,为每一位监督员设置专门帐号,可通过登陆服务网站反映有关意见、建议或问题。 
    附件:市医保中心第一批医保行风监督员名单
 


二○○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市医保中心第一批医保行风监督员名单

 

序号

医药机构名称

监督员姓名

职务

1

广东省中医院

胡学军

副主任

2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郑彦如

副科长

3

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李莲娜

副科长

4

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沈怡

副科长

5

省人民医院

许妙珍

 

6

南方医院

米晓娟

医保办副主任

7

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

罗彦文

副科长

8

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

涂云忠

院长助理

9

珠江医院

马晓军

护士长

10

天河区中医医院

袁靓

医保负责人

11

博济药店

姚少韵

医保专管员

12

广东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张小婷

经理助理

13

健民医药连锁店

朱忠

部长

14

广州市药材公司

梅玉珊

副部长

15

广东力丰医药贸易公司

方雷

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