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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与职工福利

关于下发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3-06-21 14-21-54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文件
粤劳社[2003]121号

关于下发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区)、自治县劳动保障局(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中心):
    现将《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向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反映。 
    联系人:方国能 联系电话:020—38845312。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探索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的途径和办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16号,下称两办《通知》),以及劳动保障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办发〔2003〕16号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20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目标任务
    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国发〔2003〕42号)和《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社区建设进程,依托街道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在实现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基础上,将企业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从单位管理转入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社区管理,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力争到2003年底,全省80%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到2004年底,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在实际工作中要尽快实现三个转变:一是在管理模式上加快实现退休人员由”企业人”向”社会人”的转变。二是在服务内容上实现从单一服务向多元化服务的转变。三是在管理服务手段上实现从粗放型管理向现代化管理的转变。
    二、推进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基本原则
    推进我省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基本原则是:统一领导,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加强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与促进社区建设管理相结合、与社区建设管理水平相适应;退休人员以户口所在地或常年居住地为基础,实行属地化管理。
    三、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和具体形式
    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基本形式是将企业退休人员直接纳入街道和社区进行管理和服务。我省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主要采取这种基本形式。鉴于我省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城市街道镇、社区建设进展不平衡,允许部分地区在今、明两年内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其他现实可行的管理服务形式;但必须随着企业办社会职能的逐步移交和本地社区建设的推进,在规定期限内过渡到由街道和社区进行管理服务的基本形式。劳动保障部门要通过统一机构名称、统一规章制度和工作职责、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等方式,加强对其他管理服务形式及机构的指导和规范,积极创造条件促使其尽快实现与企业的分离。
    参加省直养老保险统筹的中央、省属企业退休人员,原则上应纳入其常年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社区实行属地管理,其养老保险关系和基本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工作,仍由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负责管理。
    四、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组织机构及其职能
    (一)加强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厅设立社会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业务协调、研究政策以及监督检查。由方潮贵厅长任组长,易洪深副厅长任副组长,由省社保局,厅办公室、养老保险处、失业保险处、医疗保险处、培训就业处、劳动工资处,以及省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等单位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省厅社会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省社保局设立社会化管理工作办公室,具体承担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社会化管理工作办公室的主要职能是:拟订全省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具体工作指标;指导督促各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展开调查研究,提出相应对策供领导决策;收集、整理、通报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要求,组织社会化管理工作检查评估等。
    (二)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申请设立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机构,承担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职责,对街道镇、社区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加强监督、检查、指导,逐步完善工作机制,将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落实到基层的任务。
    要在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意见》(粤发〔2002〕15号)精神的基础上,落实两办《通知》的要求,建立健全街道(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网络时,要按照管理退休人员人数的一定比例,争取配备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所需的人员编制,明确管理服务职能,落实经费来源。未建立机构的,要抓紧建立;已建立机构的,要将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尽快开展起来。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聘等方式,建立一支专职社会化管理工作者和社区义务工作者志愿者相结合的社区服务队伍,开展系统的业务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为社会化管理服务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一是将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纳入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开发、使用全省统一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软件,并实现全省联网。二是要随着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推进,建立健全完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规章制度,包括社会化管理协议书、经费使用管理、档案移交管理程序、管理服务规范等。
    五、抓住工作重点,明确实施步骤
    我省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在今明两年分阶段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一)打基础阶段:2003年第三季度。主要任务是做好推进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各项基础工作。重点工作是加强和完善社区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完善承担这项工作的街道(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及服务网络;开展调查研究,制定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政策措施;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实施步骤,制订工作规范,完善管理办法。
    (二)全面实施阶段:2003年第四季度。主要任务是在全省范围内推进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重点工作是按照两办《通知》的要求,全面落实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主要内容,近期难以全部落实到位的,可以在今年下半年重点开展4项工作: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基本情况信息库,向企业退休人员发放社会化管理服务联系卡,指导企业退休人员建立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组织,开展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明年在此基础上再进一步扩展工作内容,并逐步加以规范和完善。
    要切实加强对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今年第四季度,将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对各地工作的具体成效进行检查评估。力争到年底初步建立起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体系框架,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人数达到企业退休人员总人数的80%以上。
    (三)提高完善阶段:2004年主要任务是把全部企业退休人员都纳入社会化管理。重点工作是认真总结分析上年度全省社会化管理工作的情况,吸取经验教训,改进和完善工作机制,完善健全与社区建设进程相适应、规章制度完善、业务程序规范、服务内容丰富、服务形式多样化的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
    各市劳动保障局要根据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目标和任务,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尽快制定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于9月30日前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六、广泛深入宣传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要按照劳动保障部印发的《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宣传提纲》的要求,通过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宣传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具体政策措施和操作办法,把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与解决实际困难问题结合起来,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消除企业和退休人员的疑虑,转变退休人员依赖企业的思想观念,增强对社会化管理的心理承受能力,拉近与社区管理的感情距离,争取社会各界的充分理解和支持,为推进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