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与职工福利
关于将“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通知
时间:2013-06-21 14-16-51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文件 |
穗劳社医〔200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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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通知 |
市医保中心,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 经报广东省劳动保障厅批准(粤劳社〔2003〕20号),同意将“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相对应的中药饮片用药目录范围。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须严格执行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及医疗保险药品范围中药饮片的有关管理规定进行使用和销售。
二○○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