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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广州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3-06-21 14-12-36
广州市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文件
穗退管字〔2001〕3号

印发《广州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退管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广州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方案》业经10月31日市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全委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退管办反映。
 


 
二00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广州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方案
 

    为积极推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加快建设我市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党十五大的要求,以及《国务院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国发〔2000〕42号)、《中共广州市委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党十五大提出建立一个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险体系的宏伟目标,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密切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加快推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步伐,力争在2—3年内,将我市企业的退休人员转由社会化管理,努力开创退管工作的新局面。
    二、发展目标
    “十五”时期,重点抓好建立和完善各级退管机构和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网络的建设,加快推进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社会化进程,争取在2—3年内建立起一个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服务”的管理服务体系,将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
    (一)在思想认识观念上,实现退休人员向适应新管理体制的转变。加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宣传,明确社会化管理的目的和意义,使退休人员自觉接受新的管理体制。
    (二)在管理模式上,实现退休人员由“企业人”向“社会人”的转变。重点以街道为依托,完善区、街退管机构的建设,使退休人员由企事业单位管理转为按户口所在地的社区管理。
    (三)在服务内容上,实现从单一服务向多元化服务的转变。加强社区服务的基础设施,拓展服务项目,为退休人员提供老年福利、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文化教育和法律咨询等服务。
    (四)在管理服务手段上,实现从粗放型管理向现代化管理的转变。积极创造条件,建立社会化管理信息系统,实现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现代化。
    三、组织机构和职能
    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重心向区街下移,以街道社区管理为主,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服务”的目标设立机构和确定职能。
    (一)市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全市退休人中社会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政策,统筹规划,监督检查。
    (二)区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辖区内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制订计划,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检查督促。
    在各区建立“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成为区域性的集管理服务、政治学习、文娱活动于一身的场所。
    (三)街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所:负责本街辖区内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主要是:做好退休人员档案管理;建立退休人员党支部,把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了解和掌握退休人员的思想和生活状况;慰问孤、独、鳏、寡,伤病和有特殊困难的退休人员;开展各种形式的文化体育活动;组织退休人员发挥余热,参加社区公益活动;做好退休人员的资料统计工作,并向区退管机构报告退休人员生存、死亡等变化情况。
    (四)居委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站:负责协助街道退管机构做好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及时反映退休人员的生存信息;组织退休人员开展文化体育和探访慰问活动;做好孤寡、残疾、伤病等退休人员的帮扶服务。
    各级退管机构要按照《广州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暂行办法》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四、政策措施
    (一)落实市、区退管机构的人员编制。严格执行市编委《关于成立市、区、县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的通知》(穗编字〔1989〕96号),《关于广州市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增加人员编制的批复》(穗编字〔1998〕145号)的规定,市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配备22名专职公务人员,由市财政全额拨款;区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配备3—7名专职公务人员,由区财政全额拨款。
    (二)建立区退休职工管理服务中心。该中心由市在1—2年内拨款兴建,由区退管机构负责管理,为退休人员提供各项服务,组织政治学习和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所聘用的工作人员工资,由退管活动资金中列支。在此同时,各区、街要积极挖掘潜力,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在新城区开发中,要争取把社区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公建配套设施的统一规划;旧城区改造,要争取利用空置的旧场地建设社区退管服务中心。
    (三)建立街道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所。在区退管机构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计划、统一管理。在街道退管所未有正式编制之前,可按本街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的数量暂时聘用2—3名工作人员,其工资从退管活动资金中列支。
    (四)建立居委会退管服务站。其工作人员(原则上1人)可由居委会工作人员兼任,对兼职人员可发给适当的工作补贴。
    (五)合理使用退休职工活动资金。该资金可用于租用街道退管机构办公场地50—60m2,购置办公用具以及聘请工作人员费用。其使用办法按《广州市退休人员活动资金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六)加大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资金投入。市、区财政要把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尤其是每年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退休职工重病医疗或发生伤残时的特殊救助,并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逐步增加投入。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兴办退休老人服务设施,多渠道解决社区退管工作的投入。企业在移交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时,积极争取将企业原有的退管服务场地设施一并移交给社区管理。
    (七)企业在移交退休职工社区管理时,有条件的单位可保留或在一段时间内适当保留退休职工原有的福利待遇,也可以由企业确定标准一次性支付给退休人员。
    (八)建立电脑化管理网络。将退休人员的管理资料实现电脑化管理,逐步实现市、区、街的三级联网。
    (九)加强退管工作人员的队伍建设。采取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选用的办法,招聘政治素质好、文化程度高、热爱退管工作的人员到社区退管工作队伍中来,经业务培训之后上岗,以提高社区退管人员的素质和服务质量。
    (十)加强宣传,实现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平稳过渡。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舆论工具,积极宣传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做好政策解释工作,消除退休人员对社会化管理的疑虑,愉快地接受新的管理服务模式。
    (十一)制订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暂行办法。根据本市的实际情况,订出退休职工由企业转向社区管理的具体操作办法,做好衔接工作,平稳地实现退休人员由企业管理向社会化管理的过渡。
    五、实施步骤
    国家劳动保障部确定我市为全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重点城市,拟在2003年前要实现退休人员管理社会化。总体计划按三步走:
    (一)起步阶段。2001年,重点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方案,制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办法。对具备条件的企业,其退休人员可移交给社区管理。退休人员居住比较集中的企业,可与区街退管机构共建共管,为退休人员逐步实行社区管理打基础和积累经验。
    (二)推进阶段。2002年基本建立起“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服务”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体系框架,各街道建立起退管机构,配备专、兼职退管工作人员。从本年开始,凡有条件的企业其退休人员均移交社区管理。
    (三)完善阶段。至2003年,在全市建立起一个比较健全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完善各种规章制度,规范各种管理,把全市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