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与职工福利
关于职工周牛同志补缴养老保险费问题的复函
时间:2013-06-21 14-06-01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文件 |
穗劳社函[2000]2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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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工周牛同志补缴养老保险费问题的复函 |
广州造纸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将周牛同志缴费年限补足10年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根据国家规定,职工被判刑,其以前的连续工龄不能计算,只能从重新工作时计算。 二、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企业职工在工作期间应按规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1998年7月1日前参保的职工),只能享受一次性待遇。因此,你单位职工周牛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能补足10年。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OOO年七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