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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与职工福利

关于调整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及享受待遇计算基数的通知
时间:2013-06-21 14-01-49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文件
穗劳社综[2000]6号

关于调整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及享受待遇计算基数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劳动(社保)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就调整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及享受待遇计算基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1999年广州市职工平均工资为16201元,月平均工资为1350元。在2000年7月至2001年6月期间,凡与职工平均工资相关的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等以此作为计算基数(失业保险金仍按每人每月395元的标准发放)。

    二、各参保单位应于4月底前向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及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1999年度本单位职工的缴费工资情况。

    三、各县级市自行公布1999年度本地区职工平均工资。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