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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与职工福利

转发劳动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破产企业、困难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06-20 17-16-59

广东省劳动厅

广东省社会保险委员会办公室

文件

粤劳薪[1995]89号

转发劳动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破产企业、困难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市劳动局,社会保险委员会办公室:
    现将劳动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破产企业、困难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劳部发〔1995〕234号)转发给你们。破产企业、困难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问题,关系到社会稳定和改革的顺利进行,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对此十分重视,发出了一系列的文件。请你们认真贯彻落实这些文件精神,做好破产企业、困难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险工作。贯彻中的情况和问题,望及时报省劳动厅、省社会保险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劳动厅
广东省社会保险委员会办公室
一九九五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