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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安全卫生与监察

转发劳动部关于颁发《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的通知
时间:2013-06-20 15-09-26
广州市劳动局 文件
穗劳锅字[1996]006号

转发劳动部关于颁发《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劳动局,各主管局(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现将劳动部《关于颁发〈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6]140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本局《广州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管理规则》(穗劳锅字[1995]006号)中关于压力管道的适用范围也按《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执行。

广州市劳动局

一九九六年七月二十六日

 

注:

1.劳动部《关于颁发〈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6]140号)已刊登在《劳动政策法规汇编》一九九七年第二期第35页;

2.本局《广州市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安装管理规则》(穗劳锅字[1995]006号)已刊登在《劳动政策法规专刊》一九九五年第十期第29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