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专区 > 劳动安全卫生与监察
政府专区

劳动安全卫生与监察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统计问题解答》的通知
时间:2013-06-20 14-41-01
劳动部办公厅文件
劳办发〔1993〕140号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统计问题解答》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计划单列的企业集团,解放军总后勤部: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表制度》,完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统计管理,针对当前各地区各部门在职工伤亡事故报告统计工作中所遇到的一些问题,我部编写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统计问题解答》,现发给你们

凡与本文发生矛盾的解答,以本文为准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统计问题解答

 

1.什么是企业职工伤亡事故?

答: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即职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企业领导指派到企业外从事本企业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即轻伤重伤死亡)和急性中毒事故

2.什么是轻伤及轻伤事故?

答:轻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者

轻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

3.什么是重伤及重伤事故?

重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

重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

4.什么是死亡事故和重大死亡事故?

答: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职工1~2人的事故重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

5.什么是急性中毒故事?

答:急性中毒是指生产性毒物一次或短期内通过人的呼吸道皮肤或消化道大量进入体内,使人体在短时间内发生病变,导致职工立即中断工作,并须进行急救或死亡的事故

急性中毒的特点是发病快,一般不超过一个工作日,有的毒物因毒性有一定的潜伏期,可在下班后数小时发病

6.什么是企业?

答:企业是指从事商品生产流通经营和服务性经济活动,以盈利为目的,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核算单位

7.何为独立核算单位?

答:独立核算单位是指经济上行政上独立的单位独立核算单位的条件是:行政上有独立的组织形式;独立核算盈亏,独立编制资金平衡表或会计预算决算表;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在银行设有独立的户头

8.什么叫单独核算单位?

答:单独核算单位是指行政上受独立核算单位的领导,但单独组织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单独核算本单位的盈亏,掌握收入核算明细资料的附属单位

9.什么是法人?

答: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应具有下列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可分为企业法人和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法人

10.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范围包括哪些企业?

答: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范围,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企业具体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含劳动就业服务公司)乡村集体企其它各种经济类型企业(含“三资”企业不同经济类型的紧密联营企业独立核算的股份制企业等)以及私营企业

11.城镇集体企业和乡村集体企业如何划分?乡镇矿山应属于哪种企业?

答:凡由乡(包括镇)村农民集资举办的企业为乡村集体企业,除此之外的各种行业各种组织形式的集体企业均为城镇集体企业乡镇矿山应属于乡村集体企业

12.个体矿山发生伤亡事故是否应当统计?如何统计?

答:个体矿山发生伤亡事故应予以统计无证的个体矿山应统计在补充资料栏内,有证的个体矿山统计在私营企业栏内

13.矿山企业办的工厂和工厂办的矿山企业发生伤亡事故,应如何报告统计?

答:矿山企业办的工厂,只要该工厂还未能作为独立核算单位存在,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应由开办该工厂的矿山企业统一报告统计;工厂办的矿山企业只要该矿山企业没有成为独立核算的企业,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则由开办该矿山的工厂统一报告统计但冶金系统钢铁公司(厂)的矿山企业除外,其发生职工伤亡事故按矿山企业报告统计

14.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各类学校)和社会团体办的企业和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独立核算的),发生伤亡事故是否报告统计?

答:应予报告统计按其登记注册的企业性质报告统计

15.各种企业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发生伤亡事故如何报告统计?

答:各种企业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凡属独立核算的企业,由发生事故的企业按城镇集体企业报告统计,未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由主办单位统一报告统计但国有矿山企业的劳动服务公司开办的矿山,经济上不实行独立核算的,或虽为独立核算,但产量产值计入国有矿山企业的总产量总产值的,则应随同该国有矿山企业一并报告统计

16.国有与国有、集体与集体、国有与集体、国有与私人、集体与私人等合营的单位,发生伤亡事故,应如何报告统计?

答:具备法人条件,独立核算的紧密型联营企业发生的伤亡事故,按联营后新企业性质报告统计;具有相同经济性制的联营企业,仍按原经济性质报告统计;不同经济性质的联营企业,填入“其他经济”栏内不具备法人条件的半紧密型联营企业发生的伤亡事故,仍按其原企业性质各自报告统计

17.劳改、劳教系统所属的生产单位发生伤亡事故,应如何报告统计?

答:劳改系统生产单位的职工或刑满就业劳教期满企业留用的人员及正在劳改劳教中的人员发生伤亡事故均应报告统计劳改劳教中的人员统计在“非本企业人员”栏内

18.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华侨或港澳台工商业者经营的企业,发生伤亡事故,如何报告统计?

答:凡在中国境内的上述企业,发生伤亡事故后,应同国内的其它企业一样,进行报告统计其中外籍职工及港澳台职工也按本企业人员进行报告统计

19.股份制企业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应按哪种经济企业填报?

答:凡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核算的股份制企业,发生伤亡事故,按股份制企业报告统计,填入“其它经济”栏内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股份制企业,仍按原企业经济性质各自报告统计

20.采盐企业发生伤亡事故应如何统计?

答:采盐企业发生伤亡事故应计入非矿山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里的“采掘”合计数内

21.移山填海工程爆破作业中发生伤亡事故是否归矿山统计?

答:不属矿山统计范围

22.水利、电力、铁路、公路的施工单位打隧道过程中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应如何统计?

答:以凿掘为主的井巷施工单位隧道工程单位在打隧道的过程中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应填报在《矿山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的“其他”行业一栏中

23.非矿山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里的制造业还包括哪些行业?

答:除制造业“其中”栏里已列出的八类行业外,还包括以下各类行业:食品饮料饲料和烟草制造业;缝纫业;皮革毛皮及其制品业;木材加工及竹草制品业;家具制造业;印刷业;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工艺美术品制造业;电力蒸汽热水生产和供应业;煤气及煤制品业;医药工业;化学纤维工业;橡胶制品业;塑料制品业;金属制品业;其他工业

上述各类行业的企业发生伤亡事故,一律计入制造业合计数内

24.非矿山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里的建筑业中“勘察设计”指的是哪些企业?

答:是指勘察设计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勘察公司

25.非矿山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里的“其他”项包括哪些企业?

答:房地产开发企业;居民服务企业;市内公共交通企业;文化企业(包括校办企业);金融保险企业(不包括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技术性开发企业;综合性开发企业等

26.报表中矿山企业的矿产种类如何划分归类?

答:依据矿山企业的一种主产矿产品,按国际GB4754-84划分归类

27.企业发生轻伤事故应如何报告统计?

答:企业发生轻伤事故后,应由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等,立即报告车间主任(工段长),由车间主任(工段长)在当日(或当班)下班前报告企业负责人和厂安技部门

单纯的轻伤事故暂不填报《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

28.企业发生重伤事故应如何报告统计?

答:企业发生重伤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用快速办法(最迟不超过24小时),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及有关部门

企业应在每月3日前每年1月10日前将上月(年)《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送当地劳动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及工会组织在重伤事故统计时包括重伤事故中的轻伤人数

29.企业发生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应如何报告统计?

答:企业发生死亡事故和重大死亡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用快速办法,按系统逐级上报;死亡事故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重大死亡事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劳动部门在24小时内用电话电报传真等快速办法分别报告企业主管部委和劳动部,企业主管部委接到事故报告后,也应立即用电话报告劳动部

企业应在每月3日前每年1月10日前将上月(年)《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送当地劳动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及工会组织在死亡事故统计时包括事故中的重伤轻伤人数

30.对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发生的伤亡事故参照执行”应如何理解?

答: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应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对事故进行报告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明确责任,提出防范措施劳动部门一般不做伤亡事故统计

31.军队办的企业、军队与地方联办的企业发生伤亡事故,如何报告统计?

答:军队办的企业,包括家属工厂劳动服务公司等,以及军队与地方联办的企业,如果这些企业是在地方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发生伤亡事故后,均应按企业性质进行报告统计

伤亡人员系现役军人的,统计在“非本企业人员”栏内

32.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统计对象包括哪些人员?

答:由企业支付工资的各种用工形式的职工,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工(包括企业招用的临时农民工)等,发生伤亡均应统计,填写在“本企业职工栏”内事故伤及的本企业以外人员行人民等,统计在“非本企业职工”栏内

33.企业外人员以个人名义承包企业某项工程发生伤亡事故,应如何报告统计?

答:企业外人员以个人名义承包企业某项工程发生伤亡事故,应由发包企业按职工伤亡事故报告统计,并统计在“非本企业人员”栏

34.报表中“非本企业人员”的范围包括哪些人员?是否计入伤亡人数合计中?

答:“非本企业人员”系指本企业以外的人员包括代训工实习生民工参加本企业生产的学生现役军人,到企业进行参观检查工作或进行其他公务的人员,劳改劳教中的人员,外来救护人员以及由于事故而造成伤亡的居民行人等在劳安1-1表中应计入“伤亡人数总计”,在劳安1-2表中应计入“伤亡合计”

35.什么叫民工?

答:根据国务院〔1981〕181号文件规定,经省自治区及直辖市批准有计划从农村就近动用参加铁路公路输油输气管线水利等大型土石方工程工作,工程结束后立即辞退,不得调往新施工地区的人员,叫民工

企业从农村录用的农民轮换工临时农民工均不属于民工

36.企业发生火灾伤亡事故及救火过程中有人员伤亡,如何报告统计?

答:企业发生火灾事故及在扑救火灾过程中造成本企业职工伤亡或非本企业的人员伤亡,都应报告统计伤亡的非企业人员填在“非本企业人员”栏内

37.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上的抢险救灾时发生伤亡事故,是否报告统计?

答:不属本企业伤亡事故报告统计范围

38.企业内食堂、幼儿园、医务室、俱乐部等部门职工或企业职工在企业的浴室、休息室、更衣室以及企业的倒班宿舍、临时休息室等场所发生伤亡事故,是否报告统计?

答:凡由于企业管理不善或安全防护设施不健全而造成的职工伤亡事故,都应作为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进行报告统计

39.职工乘坐本企业交通工具在外执行任务或乘坐本企业通勤机车、船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是否报告统计?

答:职工乘坐本企业交通工具在企业外执行本企业的任务或乘坐本企业通勤机车船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不论交通部门是否报告统计,均由本企业按职工伤亡事故报告统计因搭乘上述交通工具而伤亡的本企业以外人员,应统计在“非本企业人员”栏

40.职工乘坐本企业车辆参加集体活动,因车辆失火、爆炸造成职工伤亡,是否报告统计?

答:职工乘坐本企业车辆参加企业安排的集体活动,如旅游文娱体育活动等,因车辆失火爆炸造成职工伤亡的,均应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进行报告统计

41.企业租赁的各种运输车辆和聘用的司机,在执行该企业的生产任务时发生伤亡事故,如何报告统计?

答:企业租赁及借用的各种运输车辆,包括司机或另聘司机,执行该企业的生产任务,发生伤亡事故应按本企业职工报告统计

42.借调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如何报告统计?

答:借调外单位职工到本企业工作发生伤亡事故,不论其工资由哪个企业支付,借调时间长短,也不论双方企业的经济类型如何,均由借人企业按本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统计,并统计在“本企业人员”栏

43.停薪留职职工和已离休的人员,又被原企业或外企业聘用工作,发生伤亡事故,应如何报告统计?

答:到哪个企业工作发生的伤亡事故,就由哪个企业按照本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进行报告统计

44.职工在病假、事假或公休假期间自行到外企业工作发生伤亡事故如何报告统计?

答:到哪个企业工作发生的伤亡事故,就由哪个企业按照本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进行报告统计

45.职工利用业余时间以承包形式完成本企业临时任务发生伤亡事故,应如何报告统计?

答:职工利用业余时间,采取承包形式,完成本企业临时任务发生伤亡事故,无论伤及本企业职工还是雇用的外单位人员,均由本企业按职工伤亡事故报告统计

46.职工在企业外执行领导指派的任务时,擅自做与任务无关的事情发生事故,是否报告统计?

答:职工在企业外执行领导指派的任务时,因擅自做与任务无关的事情,如:游泳,射猎,钓鱼,抓鸟等而发生的伤亡事故,不按职工伤亡事故进行报告统计

47.企业职工因违犯劳动纪律造成伤亡事故,是否按伤亡事故报告统计?

答:由于职工违犯劳动纪律而发生伤亡事故,其中属于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或者虽不在劳动过程中,但与企业设备有关的,都应报告统计

48.职工负伤后,在医疗过程中死亡,如何报告统计?

答:职工负伤后,在30天内死亡的(因医疗事故而死亡的除外,但必须得到医疗事故鉴定部门的确认),均按死亡事故报告统计如果来不及在当月统计的,应在下月补报;超过30天死亡的,不再进行补报和统计

49.企业职工受轻伤后转为重伤者,是否按重伤事故报告统计?

答:职工受轻伤后,在30天内转为重伤的(因医疗事故转为重伤的除外,但必须得到医疗事故鉴定部门的确认),均按重伤事故报告统计<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
  •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