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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劳动厅关于举办“劳动权利与义务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3-03-26 15-35-21
广州市劳动局 文件
穗劳法字[1996]007号

转发广东省劳动厅关于举办“劳动权利与义务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工人技术业务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穗府[1991]41号)和《广东省职业技术培训社会办学管理细则》(粤劳培[1993]100号)的要求,对《办学许可证》实行到期审核制度。凡申领了《广州市工人技术业务培训办学许可证》的办学单位需在《办学许可证》有效期满前三十日内,到原发证的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审核续证手续。《办学许可证》已到期的办学单位,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需到原发证的劳动行政部门办理有关审核手续,填报《办学审批(备案)表》。经审核合格的,发给新的《办学许可证》;不合格的,取消办学资格。从今年10月1日起,办学单位的《办学许可证》有效期满尚未办理审核的,视为自行放弃办学资格。???


广州市劳动局
一九九六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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