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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安全卫生与监察
劳动人事部关于贯彻执行《皮安全鞋》国家标准的通知
时间:2013-06-20 12-13-31
劳动人事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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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人护〔1984〕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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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部关于贯彻执行《皮安全鞋》国家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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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委托冶金部武汉安全技术研究所起草的《皮安全鞋》国家标准草案,业经国家标准局以国标发(1983)580号文批准,编号、名称为:GB4014—83《皮安全鞋》,自1984年10月1日起实施。此标准文本将由中国标准出版社发行,请各地区、各有关企业主管部门事先做好贯彻执行标准的准备工作。
附:
皮安全鞋
Lesther Safety Shoe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4014—83
(国家标准局1983年12月12日发布,1984年10月1日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以皮革或帆布制作的安全鞋。
1.技术要求
1.1所有的产品应装有防砸内包头,其技术要求见附录A。
1.2强度要求要符合表1。
表1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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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压力试验kg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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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击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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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后的间隙高度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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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量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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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下高度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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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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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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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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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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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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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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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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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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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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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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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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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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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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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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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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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鞋底防穿刺性能;经穿刺试验,钢钉不得穿透内衬底。
1.4鞋底应有防滑齿或防滑花纹。
1.5热加工工种穿用的皮安全鞋,需经耐热、耐燃试验,不得发生变形,燃烧速度不大于1mm/s。
1.6每双鞋的整体重量不超过2公斤。
1.7其它性能要求按照轻工业部部颁标准,线缝皮鞋SG27—74,模压皮鞋SG24—74执行。
2.试验方法
2.1静压力试验。
2.1.1试验仪器:采用的压力试验机精度±1%,最小刻度值在5kg以下,测量范围不得小于2,000kg。试验平台面积直径要大于75mm,上下平台呈平行状态。
2.1.2试样准备:将产品的内包头后缘向后延长25±3mm的鞋帮和衬里外,将下余的部分都割掉,仅留鞋头和鞋底作为试样,试样示意图如图1。
图1
2.1.3试验方法:在试样内包头最高部分,放入同等高度22mm直径的橡皮泥圆柱体,并将试样中橡皮泥部位放在压力试验平台的中心部。以3—5分钟的速度缓慢加压,当压力达到1,400kgf后停机1分钟,再使压力恢复至零:取出橡皮泥,测其高度。≥15mm时为合格。
2.2冲击试验:
2.2.1冲击试验的仪器结构如图2。
2.2.2试样准备:同2.1.2规定。
2.2.3试验方法:
试验机重锤的重量为23±0.2kg。将式样固定在装置上,按表1规定调整重锤落下高度。然后使重锤自由落下进行冲击试验。试验后,取出橡皮泥测定其尺寸,≥15mm时为合格。
2.3防砸鞋的穿刺试验:用60号(标准型GB346—75)钢钉,放在压力机平台上,用橡皮泥固定直立,放在鞋底的前掌中心部缓慢加压,当压力达到50kgf时停机检查。
2.4耐热性能试验:将试样放在100±5℃烘箱内,烘烤二十分钟后,冷却至常温后检验。不得有变形,干裂现象。
2.5耐燃性能试验:将试样的鞋面剪成150×13mm的长条,夹在滴定台的夹具上,使之与水平方向成45°角。然后用酒精灯燃其下端,测定火焰蔓延到中心位置的时间,计算出其燃烧速度。试样数为三条,取其平均速度为燃烧速度。
3.检验规则
3.1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技术部门鉴定,符合本标准要求并获得合格证书后方能生产,销售。
3.2产品由生产厂按本标准检验合格后才能出厂,并有产品合格证和技术鉴定部门发放的监验证。
3.3产品应逐个进行外观检查,其它按标准规定。以1,000双为一批,2‰随机取样,如其中静压力、冲击试验有一项不合格者,再加倍抽样复检一次,若仍有一项不合格者,再加倍抽样复检一次,若仍有一项不合格者,则此批产品为不合格。
4.标志运输和保管
4.1每双鞋应有以下的标志:制造厂名(或)商标,统一鞋号,产品等级,监验证,合格证,生产年,月,日。
4.2外包装应具有以下的标志:制造厂名(或商标)、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等级,货号,箱号,毛重,装箱日期。
4.3运输和保管时应避免暴晒、雨淋及受潮。不得与酸、碱、油及有腐蚀性物品放在一起。保管仓库应保持通风干燥,产品存放应离地面和墙壁200mm以上的距离。
附录A:皮安全鞋防砸内包头
防砸内包头为皮安全鞋的主要部件,它属于专业化生产的产品,如该产品能符合标准要求,即可保证皮安全鞋的防砸性能。
A1技术要求
A1.1产品的尺寸见图1。从内包头的尖部到后边缘水平距离a.为40~60mm;高度b.为35mm以上;下边为卷边呈水平弯曲,卷进的宽度c.要在3mm以上。
A1.2外观质量要求:表面平滑,边缘、棱角要呈圆弧形。钢制品要进行防锈处理。
A1.3静压力、冲击试验方法同皮安全鞋标准要求,但试样不用制备,直接用防砸内包头进行试验。试验后的间隙高度大于或等于22mm为合格品。
A2其他
A2.1检验规则:1,000个为一批,按4‰随机取样外,其它同前标准中要求。
A2.2标志,运输和保管同前标准要求。
附加说明:本标准由劳动人事部提出。
本标准由冶金部武汉安全技术研究所负责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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