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专区 > 政务动态
政府专区

政务动态

信长星: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时间:2013-03-26 15-35-21

 

今年220日,中央政治局就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进行第三十二次集体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就业问题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对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明确了就业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工作的行动指南。我们要以此为指导,坚持不懈做好就业工作,努力实现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劳动者素质明显提高、失业风险有效控制的目标。

我国就业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就业工作,特别是党的十七大以来,坚持把促进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作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就业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就业局势保持基本稳定。

就业规模不断扩大。2007年至2011年间,全国城镇新增就业5808万人,年均比上一个五年期多增加160万人。2011年末全国城乡就业人员76420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35914万人,比2006年末增加了27%

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2007年至2011年间,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4400万人。2010年三次产业就业人员比重为36.728.734.6,与2006年相比,二、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有较大幅度增加。

积极的就业政策更加健全完善。积极的就业政策上升为法律规定,并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重大自然灾害中得以丰富和发展,形成了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体系。就业工作的目标责任体系和组织协调机制逐步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市场机制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得到更好发挥。

成功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一揽子”政策和就业配套政策的推动下,快速扭转了2008年下半年城镇新增就业下滑局面,2009年下半年基本恢复到金融危机之前的水平,2010年、2011年城镇新增就业分别达1168万人、122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4.3%以内,率先实现经济回升向好和就业稳定增长。

有效化解新一轮青年就业高峰压力。随着上世纪80年代中期出生的人口陆续进入就业年龄,我国迎来了新一轮就业高峰期,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压力逐年加大。在经济增长的强力拉动和更加积极就业政策的强力推动下,有效化解了新一轮青年就业高峰的压力,高校毕业生和其他青年群体就业形势保持稳定,这是来之不易的。

上述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坚持科学发展,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得益于坚持改革方向,把发挥市场作用与强化政府责任有机结合起来;得益于坚持平等就业,统筹城乡就业发展;得益于坚持把人力资源作为第一资源,将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有机结合起来。

就业形势依然复杂严峻

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劳动者充分就业需求和劳动力总量过大、素质不相适应的矛盾长期存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问题的复杂性主要表现为就业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并存。一方面,就业总量压力将持续加大。“十二五”时期,城镇需就业的劳动力年均达2500万人,比“十一五”时期多100万人,预计每年城镇劳动力供求缺口在1300万人左右。与此同时,还有相当数量的农业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就业。另一方面,就业结构性矛盾更加复杂。劳动力供给和市场需求在结构上不相匹配、劳动者技能和岗位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更加突出,“招工难”和“就业难”问题并存,部分企业招工难问题有从沿海向内地蔓延和常态化的趋势,技能人才和普工双短缺问题日益突出。长期失业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稳定就业的难度仍然很大。与此同时,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对就业影响因素增多。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短期内难以消除,全球市场需求低迷,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势必将影响我国外贸企业吸纳就业;而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放缓,也必然会影响经济增长对就业的拉动能力。因为就业是一种派生需求,它的增长是由经济增长所拉动的。此外,从就业工作自身看,也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体系尚不完善,街道、乡镇等城乡基层就业服务机构建设比较滞后,人力资源市场秩序还有待进一步统一规范。

在正视困难的同时,我们更要充分认识做好就业工作的各种有利条件: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将其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确立了就业优先战略,为做好就业工作提供了根本保证;我国仍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势头没有变,为解决好就业问题提供了强劲动力;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为促进就业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就业工作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氛围,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政策落实提供了有力保障;我国人力资源结构逐步改善,劳动者素质在不断提升,就业和创业能力进一步增强,这是做好就业工作的重要基础。

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做好就业工作、保持就业局势稳定十分重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切实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切实支持劳动者多渠道就业,切实做好重点人群就业,切实加强就业服务和管理,确保就业局势稳定。

一是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所谓就业优先,就是要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作为优先目标来安排。这就要求要更加注重选择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更加注重通过人力资源的充分开发利用来促进经济增长,更加注重将促进就业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进程。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需要各级党委和政府进一步加强对就业工作的领导,把促进就业摆在重要议程,健全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加大对就业投入力度,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将就业重点指标完成情况纳入政府综合考核体系。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需要各部门、社会各方面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就业工作部门协调机制的作用,使各单位增强大局意识,发挥各自优势,把促进就业作为制定政策、开展工作的一个重要目标去考虑,形成工作合力。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更需要作为就业工作牵头部门的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动作为,积极参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经济结构调整方案的制定,探索建立宏观经济政策就业评估机制,努力实现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同时还要具体做好促进就业规划、政策和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是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解决就业问题,最根本的还是创造就业岗位。而岗位的创造则有赖于经济发展,经济发展是拉动就业增长的火车头。只有保持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合理调整产业布局和经济结构,才能创造更多就业机会。从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的资源禀赋出发,还是要大力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在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开发就业新领域,增加智力密集型就业机会,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对就业的拉动作用。就业结构变化的一个基本趋势是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所占比重越来越大。我国目前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所占份额相对偏低,潜力巨大。要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注重发展金融、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及家庭、餐饮等生活性服务业,加快高技术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提高服务业就业比重。第三产业发展是建立在第一、第二产业发展基础上的,在提高第三产业就业份额的同时,要通过稳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梯度转移,积极发展高附加值劳动密集型企业,稳定第二产业就业份额。注重发展现代农业、精细农业,挖掘第一产业就业潜力。同时,要全面落实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的扶持政策,优化创业环境,完善创业服务体系,营造有利于创业的良好环境。完善相关制度,为劳动者灵活就业提供支持。

三是全面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要切实增强实施更加积极就业政策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强就业政策与产业、贸易、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的协调,使各项政策措施协调配套、良性互动。加大现行政策的落实力度,规范各项政策的操作流程,简化程序,完善服务,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最大限度的为老百姓享受政策提供便利。加强督促检查、政策宣传、工作调度和分类指导,督促地方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密切关注就业形势的变化,做好政策储备。

四是切实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突出重点,突破难点,统筹做好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群体、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等各类人群就业工作。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的首位,多渠道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特点的就业岗位,引导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就业。继续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积极开展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进校园活动和实名制就业服务,精心组织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见习活动。进一步完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和稳定就业。健全就业援助制度,落实扶持政策,实施分类帮扶,切实解决好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及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问题。

五是加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按照均等化的要求,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健全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体系,健全公共就业服务制度,提高服务能力。加强就业信息系统建设,健全完善就业信息监测平台,加快全国招聘信息公共服务网建设,提高就业服务效率。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六是提高劳动者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进一步加大职业培训力度,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充分利用各种职业培训资源,大规模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开展岗位培训,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深化教学改革,注重实训技能,强化职业培训规范管理,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紧密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的需求,深入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促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作者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来源:紫光阁杂志(2012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