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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就业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建设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3-03-26 15-35-21

(人社厅函[2011]5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

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就业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建设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0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将全国就业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建设有关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地方上报相关工作资料及参加第一批联网情况

截止10月17日,共有121家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上报了全国公共招聘网联网单位登记表。其中,参加11月15日前第一批联网的单位112家,涉及《通知》中要求的第一批50个联网地区中的47个地区、78家单位,以及主动申请提前参加第一批联网的24个地区、34家单位(详见附件)。经初步核查,参加第一批联网单位中有85家具备了联网技术条件。同时,全部3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都上报了就业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建设工作省级责任单位联系方式。

主动申请提前参加联网表现突出的单位有:运城市人才市场、运城市劳动力交流中心、大同市职业介绍管理中心、盘锦市人才服务局、吉林省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吉林市就业服务局、无锡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常州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泰州市人才服务中心、泰州市劳动服务管理中心、连云港市人才服务中心、浙江省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浙江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马鞍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晋江市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九江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景德镇市人才交流中心、景德镇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萍乡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新余市赣中人才市场、新余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鹰潭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赣州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宜春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上饶市人才市场、上饶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吉安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抚州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洛阳市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广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宁夏就业创业服务局、宁夏人力资源开发服务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业介绍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才服务中心。

各地省级和市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可以继续申请参加第一批全国联网,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15日。

二、全国公共招聘网系统软件开发情况

“全国招聘信息公共服务网管理系统软件”中的全国公共招聘网管理系统和招聘信息采集程序均已完成开发测试工作。全国公共招聘网管理系统的主要功能包括:招聘信息和招聘会信息搜索、招聘地图、招聘单位管理、信息质量控制、岗位工种视频(外部链接)、工资指导价位(外部链接)、岗位分析报告、工资价位排序、用户在线调查等。招聘信息采集程序将在地方联网单位进行安装,功能为从地方联网单位读取招聘信息并上传至全国公共招聘网。

全国公共招聘网系统软件的其他功能,如地方省级单位信息管理功能、综合统计报表功能、分区域招聘信息共享功能等将在2012年第二期系统建设中开发。

三、全国公共招聘网第一批地方联网工作安排

按照全国公共招聘网于11月中旬正式上线的要求,我部将于10月20日至11月15日组织第一批联网单位安装部署全国公共招聘网招聘信息采集程序(数据交换平台),具体实施工作由东软公司负责。请各联网单位按照《全国公共招聘网联网技术规程》(在中国就业网www.chinajob.gov.cn“全国就业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建设”栏目下载),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包括确定数据上传方式和数据采集方式、准备本地数据交换平台服务器及网络环境、填报指标代码对照关系表、确定实施时间等。请联网单位在联网实施前重点做好数据的整理工作,保证数据质量;在实施过程中积极协调本地信息系统开发商,做好本地数据的抽取上传等工作,确保联网实施工作顺利进行。各地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要切实承担起相关技术支持、系统维护和培训等工作,各业务部门要做好相关业务准备工作。

四、地方省级责任单位基本工作要求

各地省级责任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本地区就业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本地区省、市两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包括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提高就业信息服务质量,组织各相关单位积极参加全国联网,全面落实《通知》所要求的推进就业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建设各项任务。

 

附件:就业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

 

 

二?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附件

就业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

(2011年10月17日)

省份

省级

责任单位

申请参加全国公共招聘网第一批联网的地区和单位

要求联网地区

申请提前联网地区

总计

要求地区

已报地区

未报地区

申请

单位

申请地区

申请

单位

申请地区

申请

单位

北  京

1

1

 

2

 

 

1

2

天  津

1

1

 

2

 

 

1

2

河  北

2

2

 

3

 

 

2

3

山  西

2

2

 

4

2

3

4

7

内蒙古

1

1

 

2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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