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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仲裁院办公场地装修及音响监控工程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时间:2013-03-26 15-35-21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仲裁院办公场地装修及音响监控工程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

  (一)名称: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43号;

  (三)联系人:陈生,联系电话:83371246,传真:83190652。

  二、招标项目

  (一)工程项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仲裁院办公场地室内装修及音响监控工程项目工程监理;

  (二)工程地点:越秀区府前路2号7楼;

  (三)工程面积:室内装修面积约为780平方米;

  (四)工程投资49万元以下;

  (五)监理服务总费用不能高于本项目建设总规模的国家收费标准;

  (六)监理内容:对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仲裁院办公场地室内装修及音响监控工程项目的设计图审查、施工、验收、资料整理等全过程监理。

  三、报名投标要求:

  (一)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

  (二)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四、投标提交资料(一式六份)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授权书;

  (二)投标申请函;

  (三)承诺服务收费率;

  (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五)企业税务登记证;

  (六)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七)拟投标该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相关资料;

  (八)近三年来独立完成项目情况及目前承担的项目情况。

  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带原件查验),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监理服务费总承包报价需单独密封(可用%表示)。

  五、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招标人可以取消其投标和中标资格:

  (一)逾期交投标文件或提供虚假资料和信息;

  (二)已被认定犯有专业行为方面的罪行,或被证明犯有严重专业渎职罪;

  (三)已破产、停业清理或已成为宣告破产诉讼的主体;

  (四)没有履行有关缴纳社会保险款项的企业;

  (五)没有履行有关纳税人的义务;

  (六)没有密封监理服务费报价。

  六、评标与定标

  中标人资格的确定:由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评标小组确定

  七、投标时间

  (一)投标时间:2012年10月30日(上午9时到11时)。

  (二)投标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43号2楼,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服务中心。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服务中心
二○一二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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