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关于马正勇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时间:2013-03-26 15-35-21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
穗人社任免〔2012〕5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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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马正勇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
2012年8月6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党组会议决定: 马正勇、龚海杰同志任广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试用期一年。
二○一二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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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
穗人社任免〔2012〕5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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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马正勇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
2012年8月6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党组会议决定: 马正勇、龚海杰同志任广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试用期一年。
二○一二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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