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一、招标人 (一)名 称: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 (二)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梅东路28号; (三)联系人:颜先生,联系电话:87670623,传真:87666125。 二、招标项目 (一)名 称: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萝岗分局新办公场地装修工程监理项目; (二)工程地点:广州市开发区科学城开创大道北山香路2号316-324号; (三)工程面积:装修工程面积约为730平方米; (四)工程投资:80万元以下; (五)监理服务费(总价包干) 不能高于本项目建设总规模的国家收费标准; (六)项目内容:负责本项目的设计图审查、工程预算审查、施工、验收、资料整理等全过程监理; (七)工程范围:广州市开发区科学城开创大道北山香路2号316-324号建筑面积约为730平方米场地的装修、电气、消防、网络等施工项目的监理工作。 三、报名投标要求 (一)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二)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三)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四)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不接受联合体); (五)投标人自2009年至今,在广州辖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四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 (六)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工程交易中心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 四、投标提交资料(一式六份)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授权书; (二)投标申请函; (三)承诺服务收费率; (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五)企业税务登记证; (六)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七)拟投标该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相关资料; (八)近两年来独立承担建设工程监理项目情况与工程咨询服务经验的企业。 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带原件查验),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监理服务费总承包报价需单独密封。 五、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招标人可以取消其投标和中标资格: (一)逾期交投标文件或提供虚假资料和信息; (二)已被认定犯有专业行为方面的罪行,或被证明犯有严重专业渎职罪; (三)已破产、停业清理或已成为宣告破产诉讼的主体; (四)没有履行有关缴纳社会保险款项的企业; (五)没有履行有关纳税人的义务; (六)没有密封监理服务费报价。 六、评标与定标 (一)如投标报名的单位资格审查合格少于3家,则重新接受报名及进行资格预审; (二)中标人资格的确定:由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评标小组确定。 七、投标时间 (一)投标时间:2012年8月28日(上午9时到11时)。 (二)投标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43号二楼广州市人社局机关服务中心。
(联系人:颜德锋;联系电话:87670623)
| |
[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