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一、招标单位
名称:广州市就业训练中心
地址:越秀区万福路139号
二、招标项目
名称:广州市就业训练中心厨点设备更新维护项目
预算:5.3万元以内
三、招标内容
根据广州市就业训练中心的要求,对厨点培训设备进行更新维护,满足日常教学的需要,详见下表,具体要求以现场说明为准。
四、项目工期 签订合同后二十天内。 五、服务要求 (一)中标人应提供原装、全新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设备。须向采购人提供有关设备的安装、调试、使用、维修和保养所需的足够的中文技术文件(图纸、手册和技术资料)。 (二)工程使用的所有材料必须经采购人确认,按照国家检测标准要求进行验收。 (三)合同执行阶段因应设计的修改和现场的实际情况,可在不违反国家有关政府采购及其他法规的前提下对中标方案及货物(规格、数量、外型尺寸等)作出适当的调整,并以双方签署的有关文件为依据。因设备增减引起的价格变动,应以合同的设备单价调整总价。无法依据的,双方商定。 (四)中标人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消防、爆破和施工安全以及文明施工、深夜施工、环卫和城管等规范、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五)如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实施返工直至合格,由此增加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六)中标人免费为采购人进行设备合理使用的培训。 六、售后服务 (一)保质期至少为1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在保修期内因中标人责任而产生的质量问题,由其负责无偿返修。不能维修的,整件免费更换。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只收配件费不收人工费。 (三)中标人必须提供24小时电话服务热线,保证在接到故障电话后4小时到场,并在24小时内修复。在质保期内,如24小时内无法修复设备,中标人必须提供替代设备给采购人使用,直到故障设备修复为止。 七、资金来源及支付、结算方式: (一)资金来源:财政专项。 (二)结算的程序和时限: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作备料款;当送货到现场后5个工作日内再拨付至合同总价的80%;待办理验收合格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余额。 (三)增项项目款支付约定: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工程量按实发生计算,单价执行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以外的项目(或增加项目),若与工程量清单内相同项目,单价执行投标单价;清单中没有的项目则按本说明并按自报下浮率税前下浮进行编制(自报税前下浮率一并在合同书上明确),政府指导性收费项目则按算术平均值计取。对于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审定同意的而且提高了主材档次的项目,可换算主材单价,换算原则是主材签证价与投标单价中的主材价之差,同时按计价程序表计算这部分价差的规费和税金。 八、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叶宇帆 83305099 报名联系人:李迎春83305908 九、投标人资格条件及报名提交资料(带原件核对):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法人证明书、法人委托书; (二)所供燃气炉灶生产厂家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经销代理商投标的,还须提供燃气器具产品的销售代理证书或生产厂商授权委托证明书; (三)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保养的作业人员须持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格证书; (四)具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五)企业税务登记证。 十、报名时间:2011年9月27日,9:00―12:00 。 十一、报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万福路139号广州市就业训练中心办公室(808),联系人:李迎春,83305908。报名后一周内通知现场说明会时间。 十二、投标提交资料:(一式三份) (一)投标函; (二)本项目报价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 (四)投标响应书和差异表(格式在现场说明会时通知); (四)投标时间:现场说明会时通知; (五)投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万福路139号广州市就业训练中心办公室(808),联系人:李迎春83305908。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密封)。 十三、评标与定标: (一)如投标报名的单位资格审查合格少于3家,则重新接受报名及进行资格预审,超出5家,随机抽出5家进行评标; (二)定标:由广州市就业训练中心评标小组评审、确定; 十四、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招标人可以取消其投标和中标资格: (一)逾期交投标文件或提供虚假资料和信息; (二)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欺诈行为,并有安全事故、工程质量事故等不良记录; (三)已破产、停业清理或已成为宣告破产诉讼的主体,投标资格被取消仍在处罚期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四)没有履行有关缴纳社会保险款项的企业; (五)没有履行有关纳税人的义务; (六)没有密封报价文件。
广州市就业训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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