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一、招标人 (一)名称:广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文德西路仰忠街3号; (三)联系人:岳俊明,联系电话:83321680,传真:83195491。 二、招标项目 (一)名称:广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加装电梯井道工程; (二)工程地点:越秀区文德西路仰忠街3号; (三)投标内容:电梯井道的设计及施工; (四)投资总额:28万(含设计、报建等费用); (五)资金来源:财政专项; (六)工程承包方式:按电梯公司提供的电梯井道图纸与工程量清单说明要求,实施工程总价格包干。包报建、包设计(图纸已设计完成,设计费用为人民币2万元整,由中标单位支付给设计单位)、包施工、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验收。 三、对投标人资格要求(带原件核对效验) (一)中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法人证明书、法人委托书; (二)具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注册资金3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五)承诺委派本企业正式职工作为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技术骨干。 四、报名时间:2011年10月9日(上午9时到11时)。 五、报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文德西路仰忠街3号4楼办公室,广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报名时拿施工图纸及建设需求,勘察现场和答疑时间另通知。 六、投标提交资料(一式三份)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授权书; (二)本项目施工总价包干报价及投标申请函; (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 (六)响应招标单位的施工图纸及建设需求承诺函; (七)近二年内完成施工的业绩情况、完成相当规模同类项目情况及获奖证明资料; 七、投标时间:具体投标时间,勘察现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具体时间在勘察现场时通知)(上午9时到11时)。 八、投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43号2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服务中心,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密封)。 九、评标与定标 (一)如投标报名的单位资格审查合格少于3家,则重新接受报名及进行资格预审,超出10家,随机抽出; (二)中标人资格的确定:由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标小组确定。 十、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招标人可以取消其投标和中标资格: (一)逾期交投标文件或提供虚假资料和信息; (二)已被认定犯有专业行为方面的罪行,或被证明犯有严重专业渎职罪; (三)已破产、停业清理或已成为宣告破产诉讼的主体,投标资格被取消仍在处罚期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四)没有履行有关缴纳社会保险款项的企业; (五)没有履行有关纳税人的义务; (六)没有密封施工包干总报价。
广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 |
[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