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专区 > 劳动就业与职业介绍
政府专区

劳动就业与职业介绍

关于印发《广州市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两年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3-03-26 15-35-21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文件

穗劳社就[2000]6号

关于印发《广州市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两年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计委、财政局:

为推进本市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现将《广州市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两年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计划委员会

广州市财政局

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广州市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两年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推进劳动力市场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完善劳动力市场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配合广州城市管理体制和国企改革进程,积极推进全市劳动力市场的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以下简称“三化”)建设,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市场就业机制,促进再就业工程的有效实施,以保障我市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在全市建立全方位、广覆盖、高层次、服务手段先进的现代化劳动力市场及其信息网络,逐步实现市、区(县级市)、街(镇)三级联网,为用人单位、下岗失业人员和求职者提供及时、便捷、有效的就业和保障服务。

(二)理顺劳动保障系统内部管理关系,科学设置劳动力市场“一条龙”服务的程序和功能,建立失业登记、职业介绍、职业训练、职业指导、失业保险、特困服务、境外就业服务、劳动事务代理等有机结合的就业服务新体系,不断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使劳动力市场成为服务社会、服务企业、服务下岗失业人员和求职者的社会公益性事业。

(三)建立和完善本市劳动力市场和法规制度,依法治理劳动力市场,规范劳动力市场的行为,完善“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配置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市场就业机制;建立劳动力市场的新秩序,树立劳动力市场良好的公众形象,为从根本上消除非法职业中介诈骗行为创造条件。

(四)提高劳动力市场就业率,力争在本方案实施后,全市每年安置失业人员10万人次以上,城镇失业人员安置率达60%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三、工作任务

(一)明确分工、准确定位。重点是根据广州市城市管理体制改革“重心下移”的战略部署,合理设置市、区(县级市)、街(镇)三级市场的不同功能,逐步理顺和建立劳动和社会保障大系统的工作衔接机制。中心市场的重点是构建设备先进、功能齐全、信息丰富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网络的计算机中心上接国家、省劳动保障部门劳动力市场监控中心和市政府,下连区(县级市)、街(镇)劳动力市场,并逐步延伸到行业、企业的再就业服务中心与民办职介机构。与此同步,中心市场按照规范化、科学化的要求设置服务前台,主要功能是为全市劳动力分市场及其工作站提供区域设置合理、运作流程规范、服务优质高效等示范作用。

各区(县级市)组建分市场,可根据居民分布情况设若干分市场工作站。区级分市场的工作重点是利用市信息中心设置的网络平台和通讯干道,为辖区失业(下岗)人员提供失业登记、档案管理、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合同鉴证等管理与服务工作,并为企业提供招聘员工、人事代理、法律咨询等服务。

条件成熟时,街(镇)设“劳动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要为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和离退休职工提供代办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有关事务。

(二)理顺劳动力市场与劳动保障系统内部的业务管理关系。尽快形成政策配套、相互支持、程序规范的工作合力。市设立“劳动力中心市场”,条件成熟后,设立“外来劳动力调配市场”。中心市场的业务流程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劳动力市场管理和服务工作主要业务流程规范(试行)〉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设置。中心市场所属信息中心要定期分析、预测和公布劳动力供求信息,并要在全市起到示范和辐射作用。理顺市与各区、县级市劳动力市场业务发展关系,按照市委、市政府《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的要求,建立具有广州特色的劳动力市场服务体系。在近两年,首先完善市、区两级劳动力市场,试点区和县级市应建立1―2个街(镇)的劳动力分市场工作站,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分步推进,防止一刀切的做法;在2005年内,实现三级联网,逐步实现高科技、高效率、高水平的网络服务体系。

(三)加快硬件投入,完善场地建设。1.在2000年内,中心市场(含外来劳动力调配市场)场地面积新建2000M2以上,各区及县级市劳动力分市场面积达到1000M2,全市劳动力市场建筑总面积达1.6万M2左右;2.市中心市场配置大型电子屏和100台触摸电脑,各区、县级市相应配置电子屏和20台触摸电脑。3.为全市失业下岗人员配置劳动保障“电子信息卡”,通过市、区劳动力市场的擦卡机可实现求职与岗位信息的自动撮合,并可查询自身社会保障的有关资料。

(四)健全信息网络,强化信息工作。1.力争在今明两年内,开通DDN专线联接全市信息网,运用好1500万元资金改造和完善计算机和通讯设施,并逐步开发适应广州市特点的软件,为区(县级市)分市场及工作站配备好电脑终端设备;2.多渠道收集职业需求信息,建立用人申报、空岗申报、求职登记和信息统一发布制度;3.建立一支专(兼)职信息员队伍,中心市场专职信息员25人,区、县分市场专职信息员10人以上,量化工作目标,奖罚挂钩,利用现代技术,做好信息发布工作;4.社会职业中介机构全部纳入劳动力市场集中管理,并按规范流程提供服务,实现劳动力市场从无序到有序;5.企业一年内招聘信息入网率达到60%以上;6.就业服务与再就业工程目标责任制的全部量化指标可以通过市场网络进行考核,杜绝评先工作中的人为干扰因素。

(五)深化劳动力市场功能,完善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1.建立一支专(兼)职职业指导员队伍。将职业指导贯穿于职业介绍的全过程,实现多层次的职业指导,为促进就业提供良好服务。2.努力做好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工作。市、区、县级市劳动力市场应与辖区内行业、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建立横向联合关系,并设立专门窗口,做好企业下岗职工的接待、咨询、职业指导和推荐再就业的工作。3.开展特色服务。原各区、县级市开设的“特困人员服务窗口”和“劳动事务代理服务窗口”要继续保留并不断改善服务质量。将部分处、室面对企业和劳动者服务的职能延伸到市场,为劳动力供求双方提供“一条龙”服务。4.探索建立就业服务和失业保险金发放管理服务网络,以形成布局合理、发放方便、标识显著的服务发放网络体系,改变排长队的落后局面。5.规范“一三一”就业服务的工作,将“一三一”就业服务的资助与劳动力市场的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推进再就业工程向纵深发展。6.探索并创立小额贷款投资基金,支持和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创办实业,创业上岗。7.将职业技能开发与岗位空缺、职业介绍紧密挂钩,以此确保培训后就业率达到60%以上。

(六)加强劳动力市场法治管理,建立劳动力市场运行的新秩序。一是加强法制建设,认真贯彻实施省、市人大颁发的《广州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与此同时,抓紧订制《广州市流动人员市场就业管理办法》、《广州市劳动力市场服务流程规范》等法规或规章,通过立法,规范管理劳动力市场行为;二是《广州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颁布后,对全市劳动力市场进行一次彻底的整顿,打击非法职业中介,确保我市劳动力市场迅速健康发展,为推进就业工作发挥重大作用;三是劳动保障部门要统筹管理市场,利用现代科学技术为用人单位和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免费服务,实现信息共享,通过提高服务质量和全方位一条龙服务的水平管好市场。

四、投资测算

根据上述劳动力市场建设的需要,拟投次5000万元用于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其中1500万元用于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的建设,3800万元用于全市劳动力市场基本建设(中心市场和外来劳动力市场2299.2万元,补助各区劳动力分市场基本建设约1500万元)。投资项目测算如下表:

投资总额

5299.2万元

资金来源

建设项目

投资目标

1500万元

再就业专项资金

信息网络设备通讯线路,多种软件及分市场电脑终端设备。

1.改PPP为DVN上网;2.实现市、区、县级市和部分街(镇)及行业、企业联网;3.购置必须的通讯设备和终端设备。

2299.2万元

市统筹资金及其他

市劳动力中心市场和外来劳动力市场场地建设。

完成广州市中心市场和外来劳动力市场新建2000M2的场地的购置和装修等。

1500万元

再就业专项资金

市属8区和开发区劳动力分市场场地建设。

市属8区和开发区各完成1000M2分市场建设,按均价5000―6000元/M2计算,区政府出资1/3,区劳动部门自筹1/3,市补助1/3的原则分配,每个区约170万元左右。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广州市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领导小组,小组设在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内,在研究发展劳动力市场建设事务时,邀请各区、县级市劳动局长参加。

(二)资金保障。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的经费来自四个渠道:一是市统筹资金;二是财政预算;三是再就业专项资金;四是各区自筹一部分。对各区劳动力市场的建设,市视区自筹投入情况,给予适当扶持。当前要积极争取政府的财政支持,加速广州市劳动力市场的“三化”建设,在近两年投入1500万元完善市、区两级市场的通讯设施和信息网络建设,投入3800万元扩充场地。在确保落实上述资金的基础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1998]10号文的规定:“劳动力市场建设和促进再就业的经费,由财政部门核拨”,建议从2000年开始将广州劳动力市场的正常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用于全市劳动力市场日常的运作经费。

(三)政策保障。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是一项有利于社会发展的公益事业,在建设各级劳动力市场中,应参照其它公益性公共事业的做法,减免城市建设等相关费用,以保证劳动力市场建设费用发挥更大的作用。

(四)技术保障。为做好劳动力市场的规划设计工作,成立由各有关部门和专家组成的广州市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咨询顾问小组,在近期完成《广州市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两年方案》和《广州市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并按计划实施。要建立灵活的用人机制,适时引进劳动力市场计算机网络专业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学习新经验,充填新知识,不断提高服务技能,实行劳动力市场的目标管理制度,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首创精神。确保规划落在实处,按期完成试点任务。

(五)监督保障。加大市场监控力度,充分发挥劳动、公安、工商等部门检查的力度,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职业中介行为,对不法职介组织要坚决取缔,常年监督,防止回潮。《广州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实施后,对全市的社会职业中介机构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和整顿。

六、实施步骤

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拟分三步走;第一步,在2000年内完成市、区两级劳动力市场的场地扩建和组织体系、网络体系以及建立街(镇),网站的试点工作,使劳动力市场初具规模,基本做到场地宽阔、设施完备,一条龙服务初见成效;第二步,在2003年底前,实现全市三级联网体系,基本实现劳动力市场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第三步,到2005年实现珠三角、华南地区,乃至全国联网,广州市劳动力市场建设走在全国的前列,形成较为先进的网络体系,较为完整的网络设备,及时、快捷的服务充分体现在劳动力市场各项服务功能之中。

 

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两年方案进程时间表

 

完成时间

主要项目

1999年10月-12月

1.完成两年实施方案和五年规划;

2.完成中心市场和外来劳动力调配市场的定位选址;

3.成立中心市场和外来劳动力调配市场筹备小组,具体负责市场建设事宜和有关立项报批工作;

4.完成各区、县级劳动力市场的选址定位。

2000年1月-3月

1.理顺市劳动系统行政业务与市区劳动力市场的关系,基本确定劳动力市场的机构格局、业务设置、工作人员;2.市、区(县级市)劳动力市场均按部的要求设立窗口和规范化的服务流程,并选择1-2个街道(镇)作试点网站。

4月-9月

1.完成新建市中心市场和外来劳动力调配市场2000M2的场馆建设及各区(县级市)不少于1000M2的场馆建设的前期工作;

2.开通全市各区、县级市64KDDN数据专线;

3.与国家、省劳动力市场信息网联网并建立国际互联网络。

9月-12月

1.市中心市场和外来劳动力调配市场各配置20M2大型电子显示屏、100台触摸屏并开始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服务;

2.各区、县级市分市场各配置10M2中型电子屏和20台触摸屏;

3.开发具有广州特色的系统软件并使用;

4.总结劳动力市场建设的经验,作出与市政府、行业、企业联网的具体方案;各区、县级市总结建立街道(镇)网站的经验,拿出三级联网的具体办法;下岗失业人员劳动保障电子卡投入使用。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
  •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