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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997年度广州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通知
时间:2013-03-26 15-35-21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穗府办[1997]14号??

关于1997年度广州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保障我市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以稳定社会、促进经济的发展,现就调整1997年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和1997年实行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线问题通知如下:

一、1997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调整为:市区人月均240元,县级市人月均210元至240元。

二、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线:较贫困地区为人月均100元,中等水平地区为人月均120元,经济富裕地区为人月均150元。

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具体实施办法及细则由市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四、此生活保障线标准从199711日起执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七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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