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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政策法规汇编

转发关于在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开展签约行动的通知
时间:2013-03-26 15-35-21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文件
穗劳社函[2007]625号

转发关于在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开展签约行动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劳动保障局:
    现将省劳动保障厅办公室《转发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开展签约行动的通知》(粤劳社办〔2007〕161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广州市在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开展劳动合同“签约行动”工作方案》,请一并贯彻执行。
    附件:广州市在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开展劳动合同“签约行动”工作方案


二○○七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


广州市在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开展
劳动合同“签约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省劳动保障厅办公室《转发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开展签约行动的通知》(粤劳社办〔2007〕161号)的要求,为落实国家关于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工作目标,加强劳动用工管理,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我市定于6月至10月,开展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劳动合同“签约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惠民66条”措施为抓手,以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以签订劳动合同为着力点,巩固我市和谐劳动关系“金秋行动”、“金霆行动”所取得的成果,,抓重点、破难点,通过开展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劳动合同“签约行动”,带动全局,按科学高效、权责统一、便利服务的原则,完善劳动保障管理制度,务求在和谐劳动关系和农民工管理方面有新突破。
    二、工作目标
    (一)劳动合同签订率达标。确保今年底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5%,所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全部办理用工备案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其中,农民工可依法先行参加工伤保险)。
    (二)健全劳动保障的统计分析体系。摸清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的从业人员基数,建立口
径统一、渠道畅通、数据准确的劳动保障的统计分析体系。
    (三)落实工资正常支付制度。掌握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工资发放情况,督促企业清还欠薪,落实工资正常支付制度。
    (四)建立劳动保障动态管理的长效机制。按属地管理、重点监察的原则建立起片区责任目标管理体系,基本实现劳动保障管理无缝连结的全覆盖目标,逐步形成劳动保障情况动态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市“签约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崔仁泉
    副组长:陈建龙
    成员:办公室、法规处、工资处、关系处、劳监处、就业处、养老处、工伤处、医保处、规财处、机关服务中心、劳监支队、基金中心、就业中心、信息中心、市场中心的主要负责人市“签约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签约行动”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
    (二)市“签约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关系处
    办公室主任:关系处负责人
    办公室副主任:劳监处、劳监支队负责人
    工作人员:关系处2名、劳监处1名、劳监支队2名(具体名单由办公室主任选定)
    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方案和经费预算方案,指导、协调、监督“签约行动”的开展,组织工作会议和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市“签约行动”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小组
    1.宣传组
    组长:法规处负责人
    副组长:办公室、关系处、劳监处、劳监支队负责人
    组员:5人(具体名单由组长选定)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印宣传资料。
    2.执法检查组
    组长:劳监支队负责人
    副组长:劳监处、关系处负责人
    组员:5人(具体名单由组长选定)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3.后勤保障组
    组长:办公室负责人
    副组长:规财处、机关服务中心负责人
    组员:3人(具体名单由组长选定)
    工作职责:负责落实用款计划、用车计划和有关资料的付印等后勤保障工作。
    (四)各区、县级市应按照市的做法,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四、主要措施
    (一)实行目标责任制
    制定劳动保障业务片区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网络化、网格化管理模式,按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由各区、县级市将辖区内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的劳动合同管理、劳动用工登记备案、工资监控、社保扩面等项劳动保障工作,按照行政区域划分具体落实到街、镇,具体工作主要由街镇安排落实。市、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对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进行重点监控检查。(市劳监支队牵头,关系处、市就业管理中心、市场中心、基金管理中心协办)
    (二)建立劳动保障管理台帐
    以街镇为基础单位,对辖区内的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的户数、从业人数、劳动合同签订数、参保人数、参保状态以及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摸查登记,并建立管理台帐,统计本辖区内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的劳动保障责任履行情况,并形成制度,定期汇总报告本区域的签约率。(各区、县级市劳动保障局负责)
    依托市劳动保障信息管理系统(PJ5),增加项目,及时反映各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情况,实现劳动合同动态管理。在“签约行动”期间,单位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相结合,可先设计电子表格,运用电脑系统自动统计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的劳动合同签约情况。(关系处牵头,信息中心协办)
    (三)开展“签约行动”的专项执法检查
    制定专项执法检查方案,分组对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重点抽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并跟踪督促落实情况;建立违法曝光制度,对拒不纠正的,予以行政处罚并通报。专项执法检查时间为7、8、9三个月。(执法检查组牵头,各有关部门协助)
    (四)落实“签约行动”的社会责任
    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对财政投资的建设项目,投资人、总承包人、分包人、转包人应承担劳动保障监督义务的社会责任,对所建工程项目招用工、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发放和参保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在签订开发、建设、施工、分包和转包等合同中,明确各方的劳动保障责任,并在相关的合同中增加条款,按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预留欠薪保证金等项目的费用。发挥三方会议各方在协调劳动关系的作用,工会组织协助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家协会等雇主组织督促各成员单位依法自律,自觉守法、执法。(关系处牵头,劳监处协办)
    (五)加强宣传报道
    采取各种形式,充分利用本地区的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在社会上形成共同推进“签约行动”的浓厚氛围,使依法维权、侵权必责、违法必惩的观念深入人心。要通过电视、电台或报刊等新闻媒体宣传劳动合同“签约行动”,执法检查组负责每周定期将执法检查有关情况、案例及信息送宣传组供媒体报道;并在我局的门户网站(www.gzlss.gov.cn)开设劳动合同“签约行动”专栏,公布法律规定、表格、合同文本、通报情况以及对违法单位的处理情况。(宣传组负责,执法检查组协办)
    五、各阶段的工作部署
    (一)准备发动阶段的主要工作(6月1日至6月30日)
    1.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办公室《转发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开展签约行动的通知》(粤劳社办〔2007〕161号)。(劳动关系处负责)
    2.6月13日前,拟制《广州市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从业人员劳动保障情况调查表》(发给企业填报),内容包括企业类别、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职工人数、工资标准、是否签订合同、参保情况、是否拖欠工资等内容,并设计电子表格置于我局网站以供下载。(关系处负责,劳监支队、信息中心协办)
    3.6月15日前,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按照简便的原则,修订适用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并设计为电子表格置于我局网站以供下载。(关系处负责,信息中心协办)
    4.各区、县级市劳动保障局按本方案的要求,提出实施意见,于6月15日前将实施意见报市“签约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5.各区、县级市劳动保障局以街镇为单位,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并于6月20日前将各街镇分工情况报市劳监支队备案。市劳监支队统筹分配力量,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并于6月25日前汇总市、区、县级市分工情况报领导小组。
    6.6月30日前,印制建筑业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住宿和餐饮业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各10万本,按顺序编号、登记后发给各区、县级市、街镇,免费派发给企业使用。印制《广州市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从业人员劳动保障情况调查表》1万份。(关系处负责,机关服务中心协助)
    7.召开市、区、县级市“签约行动”领导小组会议,布置任务。(“签约行动”办公室负责)
    8.召开新闻发布会。(宣传组负责)
    9.在我局的门户网站(www.gzlss.gov.cn)开设劳动合同“签约行动”专栏,公布法律规定、表格、合同文本、通报情况以及对违法单位的处理情况。(宣传组牵头,信息中心协办)
    10.制定劳动保障业务片区管理目标责任考核的具体办法。(劳监支队牵头,关系处、就业管理中心、市场中心、基金中心协办)
    (二)自查自纠阶段的主要工作(7月1日至7月15日)
    1.街镇对本辖区内的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进行拉网式摸查,将《广州市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从业人员劳动保障情况调查表》发给企业填报。
    2.回收《广州市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从业人员劳动保障情况调查表》,将相关信息录入电脑,于7月11日将汇总信息报区、县级市。(街镇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负责,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协办)
    3.各区、县级市汇总填报本行政区域的信息,并填写《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调查表》,于7月13日报市“签约行动”办公室。(区、县级市劳动保障局负责)
    4.选择一家新闻媒体,开设专栏为“签约行动”造势。(宣传组负责,执法检查组协办)
    (三)执法检查阶段的主要工作(7月16日至9月30日)
    1.7月20日前,制定专项执法检查方案。(执法检查组负责)
  2.根据回收的《广州市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从业人员劳动保障情况调查表》,逐一审查,对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发出限期整改指令书,结合平时对辖区用人单位的了解,确定现场执法检查的重点企业。(执法检查组负责,区、县级市协助)
  3.发现“三无”企业,应报区、县级市的工商行政管理、建设部门等单位进行查处。
  4.市组成8―10个执法检查小组,区、县级市各组织不少于3―5个执法检查小组,分别对本市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进行现场检查。(执法检查组负责,各部门协助)
    5.配合执法检查,在媒体上宣传遵纪守法的企业典型,对严重违法又拒不整改的进行媒体曝光。(宣传组负责,执法检查组供稿)。
    (四)总结验收阶段的主要工作(10月1日至10月31日)
    1.市、区、县级市对检查的企业和群众投诉的单位进行分析筛理,将存在问题而又一时未能彻底改正的用人单位建立档案,确定重点监督对象,事后跟踪监控。(市、区执法检查组负责)
    2.各区、县级市认真总结本地区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在劳动保障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深入分析原因,从建立机制上提出对策和建议,并于10月15日向市“签约行动”办公室报送有关资料。(区、县级市劳动保障局负责)
    3.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检查劳动保障的制度、管理方式和做法等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推动法制建设,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劳动保障的基础管理工作,建立科学高效管理机制。10月31日前,将广州市的经验材料以及《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调查表》报省厅。(市“签约行动”办公室负责)
    4.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在劳动合同“签约行动”中取得的成效。(宣传组负责,执法检查组协办)
    六、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级市要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领导汇报开展“签约行动”的情况,争取领导的重视和大力支持。
    (二)各区、县级市要根据本工作方案,制定或修改本地区的具体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保证“签约行动”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顺利开展,抓出成效。
    (三)对在执法检查中拒不配合的,弄虚作假的,严重违法违规的用人单位,要及时依法处理,绝不手软;需要在媒体上曝光的,各单位应及时向执法检查组报送名单和有关资料。
    (四)在每个工作阶段,“签约行动”领导小组均应召开会议,总结前阶段的工作,布置下阶段的安排,研究处理“签约行动”中出现的问题。
    七、其他
    (一)本方案所指的建筑业,包括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建筑安装、建筑装饰、路桥建设、市政管道以及其他建筑项目。住宿业包括旅游饭店、一般旅馆以及其他住宿服务。餐饮业包括正餐服务、快餐服务、饮料和冷饮服务、其他餐饮服务。
    用人单位包括中央、部属、外省、省属驻穗和在广州市承包建筑项目的单位,市、区用人单位。省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市“签约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关系处,联系人:梁国健、陈健明、林致成,联系电话:83318480、83318405、83318409,传真号码:83323267,电子邮箱:gzldz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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