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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政策法规汇编

关于下达2007年再就业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职业技能培训任务指标的通知
时间:2013-03-26 15-35-21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文件
穗劳社函[2007]297号

关于下达2007年再就业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职业技能培训任务指标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劳动保障局,就业训练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民心工程工作任务,切实做好广州市2007年的再就业工作。根据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穗府〔2006〕61号)、省劳动保障厅《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培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劳社〔2006〕20号)的要求,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再就业培训工作的各项管理工作,做好城乡统筹培训工作、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积极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现将2007年度的培训任务和工作指标下达给你们,各项工作将纳入再就业目标责任考核。
    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动培训工作,加强培训质量管理,提高职业技能鉴定的质量,按照《关于加强和规范本市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穗劳社函〔2006〕213号)、《关于加强和规范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穗劳社函〔2006〕189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一、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5万人。工作要求:各任务单位按分配指标完成任务,培训合格率不低于90%,《职业资格证书》(含《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考证率不低于80%,就业推荐率100%,培训后的成功就业率达到60%以上。
    二、培养新技师4300人。由本局统筹组织完成。
  三、再就业培训4万人。工作要求:以各区、县级市当年符合再就业培训的再就业人员为基数,再就业培训率达60%以上,培训合格率不低于90%,《职业资格证书》(含《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考证率不低于80%,就业推荐率100%,培训后的成功就业率达到60%以上。
  四、农转居人员培训2万人。工作要求:各任务单位按分配指标完成任务,培训合格率不低于90%,《职业资格证书》(含《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考证率不低于80%,就业推荐率100%,培训后的成功就业率达到60%以上。
  五、创业培训3000人(GYB培训3000人,SYB培训1500人)。工作要求:各任务单位按分配指标完成任务,参加创业培训人员成功创业率达到35%以上,并实现1人创业至少带动3人就业效应的目标任务。
    六、省外农民工培训4.6万人。各任务单位指标分配另行下达。
    各区、县级市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各自的任务指标,具体分解到各培训机构和有关单位,并负责监督和考核完成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同时将各项培训工作指标纳入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之中考核。


二○○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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