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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公开遴选省级重点职业技能培训示范项目
时间:2022-10-31 17-26-54
来源:海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复产复工的部署,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促就业工作,海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遴选省级重点职业技能培训示范项目,入项目通过验收后,将根据《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获得培训补贴。

此次项目遴选聚焦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低收入家庭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和企业职工等重点群体遴选吸纳就业能力强、社会供给不足、技能要求高的就业技能和岗位技能提升项目,重点包括旅游业(含中式烹调师、咖啡师、调酒师等)、现代服务业(含砌筑工、混凝土工、会展设计师、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等)、高新技术产业(含区块链应用操作员、互联网营销师、电子商务师等)、热带高农业(含农业技术员、农艺工、农产品食品检验员等)和南繁、深海、航天三大领域的特色培训项目

此次遴选项目分为两大类,分别为就业技能培训,即通过对未就业人员培训,使其掌握某一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达到企业用人要求,推荐上岗就业达一定规模的项目,以及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即通过对企业在职职工的培训,使其提升岗位技能达到所从事岗位的技能提升,成为高技能人才(取得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培训内容在行业内具较高水平的项目。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关于公开遴选省级重点职业技能培训示范项目(第一批)的公告》,承办机构应在海南省依法登记,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以下条件:有规范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记录;有开展相关职业(工种)培训需要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备较高技术技能水平专兼职师资,配备相应行政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培训场地满足相应工种需求,培训设施、设备齐全且运行良好,符合环保、消防、安全、卫生等有关规定;有稳定就业渠道或能直接提供岗位吸纳就业,或能结合企业生产经营需要提升岗位技能、培养高技能人才属于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应具有相应职业(工种)培训资质;属于用工企业的,应有相应培训部门和就业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