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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全力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时间:2022-09-27 17-17-59
来源:黑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进一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实施力度,持续完善就业的工作组织支撑、就业政策协同、公共就业服务、统计分析预测、失业动态监测和劳动关系调处“六大体系”,全力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一是强化援企纾困,着力保住市场主体稳住就业。持续打好“缓降返补”政策“组合拳”。精准落实缓缴社会保险费、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和留工培训补助等政策,通过实行“免申即享”“即申即享”“网上办、自助办”,以真金白银惠企稳岗,用政策红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要持续打好服务企业用工“主动仗”。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计划,帮助企业健全用工管理、薪酬分配、休息休假等制度,努力当好企业劳动关系的“协调员”。开展“百日千万网络招聘”“民营企业招聘月”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努力当好企业招聘的“联络员”。要持续打好服务招商引资企业“先手牌”。深入开展“千名人社专员服务招商引资专项行动”,以人力资源服务提前对接、技能人才超前储备、社保经办靠前服务等方式,为招商引资企业提供“全链条”人社服务。

二是强化做大增量,推动经济增长和就业增加良性循环。加力实施大项目拉动就业计划。聚焦黑龙江省“4567”现代产业体系及省级500个重点项目建设,建立重大项目与人力资源配置、就业培训联动机制,强化项目承载就业作用,创造更多就业岗位,以此来拓展就业“新空间”。要加力实施创业带动就业计划。健全覆盖全过程、涵盖全要素的创业扶持机制,对因疫情遇困的创业担保贷款人,落实展期还款政策;鼓励政府投资的创业孵化基地拿出场地免费供给初创企业,激发大学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创业活力,充分释放就业“新动能”。要加力实施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计划。面向全省新业态企业和从业人员,持续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完善用工指导、合同签订、争议处理等综合维权保障机制,推动新业态、新职业健康发展,努力打造就业“新引擎”。

三是强化保障重点,稳住重点群体就业基本盘。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高度关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充分发挥政策性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作用,切实组织好事业单位招聘、三支一扶等工作;不断优化就业创业政策环境,用好就业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社会保险补贴等扶持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进一步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做到实名登记全覆盖、精准服务无遗漏。要促进农民工和脱贫人口就业。拓宽就近就地就业和劳务输出“两个渠道”,强化产业链和乡村集体经济对农民工的就业吸附,做实就业帮扶车间、社区工厂等帮扶载体,让更多农民工和脱贫人口稳定就业。要促进其他重点群体就业。落实好保障扩围、失业补助、临时生活补助等政策,扶持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常态化开展就业帮扶,开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努力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四是强化供需对接,健全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强化建设服务平台促进供需匹配。加快全省统一的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提升智慧就业服务水平。启动省级零工市场信息平台建设,促进供需快速对接。要强化服务供给促进供需匹配。依托全省157家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1.3万个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打造“充分就业”社区服务品牌,组织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基层系列活动,提升就业服务的温度和精准度。要创新培训载体促进供需匹配。大力实施“技能龙江行动”,强化技能人才培养,服务黑龙江省重点产业发展,进一步深化“政校企”技能人才培养联盟建设,实现技能人才需求、培养、供给“闭环衔接、精准匹配”。

五是强化风险防范,守住不发生规模性失业的底线。进一步强化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健全新就业实名制数据核查比对机制,提升新就业人员实名制数据统计准确率。要进一步强化失业风险监测预警。严格落实20人以上裁员“零报告”制度,切实将各类风险化解在早、化解在小。要进一步强化就业权益维护保障。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就业歧视、非法从事中介活动等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农民工等劳动者合法权益,坚决确保欠薪案件“动态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