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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课程
随着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市场经济的涵盖越来越大,虽然我国不断出台相关文件,完善劳动用工法律,但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仍面临着大量劳动用工风险。正所谓“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企业在用工过程中很多法律风险其实在员工入职伊始就已埋下,在适当的时候一旦引爆,HR 根本来不及补救。
本课程从用工管理的基础工作入手,依托于我们十余年为用人单位提供人力资源法律服务的经验,省人社厅劳动关系主管领导、华南区首席顾问细致入微的地您讲解录用、合同订立、入职管理等法律风险防范操作细节,将用工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控制到最低限度!
案例分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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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孙某是湖南省长沙市某电子信息公司工程师,应聘广州某通讯设备公司主管工程师。经笔试、面试和体检合格后,广州公司向孙某发出了录取通知书,孙某据此与湖南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当孙某准备前往广州公司报到上班的前一天,孙某又收到广州公司关于孙某的学历和履历有问题而取消录用的通知。孙某无法接受这一结果,要求广州公司赔偿其多次往返广州至长沙的交通费、食宿费、通讯费以及与湖南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造成的工资损失等合计35万元。
请问该案如何处理?
问题思考:
1.录用通知书属于何种性质?
2.收到录用通知书能否认定双方已建立劳动关系?
3.录用通知书发出后用人单位能否撤销或撤回?
4.发出录用通知书后不予录用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问题解答 |
1.试用期内的员工是否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与购买社会保险?
2.与试用期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如何操作才能避免法律风险?
3.员工不签劳动合同单位如何应对?
4.补签或倒签劳动合同,单位是否还需要支付两倍工资?
5.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与劳动合同的约定有矛盾如何处理?
6.用人单位能否单方变更员工的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和工资薪酬?
7.员工不同意单位的调岗安排拒不上班能否以旷工论处?
8.企业搬迁员工不同意随迁而解除关系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9.员工的服务期未满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能否要求员工支付
违约金?
10.双方约定劳动合同期满后自动续延能否作为不签无固定期限劳
动合同的抗辩理由?
11.已离职的员工是否有权要求发年终奖?
12.产假期间的工资如何支付?是否需发放奖金?
13.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如何确定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交
通费、通讯费和出差补助能否纳入工资范围?
14.“三期”女职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后能否反悔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15.“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如何认定?“员工不能胜任工作” 怎样评判?资
16.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仲裁时效起算点;
17.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计算方法;
18.员工欺诈入职,公司要支付未签合同的二倍工资吗?
19.员工追索二倍工资的常见招数及应对方法等等……
案例分析二 |
补签劳动合同,劳动者能否主张二倍工资?
案情简介:
2015年3月19日,申请人聂某与被申请人某宾馆建立劳动关系,约定月工资2000元,但一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5年7月21日,被申请人与申请人聂某补签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2015年3月19日至2016年3月18日。2016年1月4日,聂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仲裁请求:
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15年4月20日至2015年7月20日的二倍工资。
详情请听课堂讲解…
案例分析三 |
离职后发现早已怀孕,怎么处理?
案情简介:
某制造型企业的女职工F,与企业签订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于2013年11月10日到期。
2013年10月10日,合同到期前一个月,该企业通知此女职工,公司将不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女职工F于是做好了工作的交接,于2013年11月10日离开了公司,并办理了档案的转出手续。
但是,一个多月后,事情发生了变化。
同年11月16日,该女职工感觉身体不适,就去医院检查,结果发现自己已经受孕一个半月。也就是说,她在2013年9月底就已经受孕了。
在此种情况下,F感觉自己正在怀孕期间,工作恐怕不好找,所以就去原单位进行协商,看能不能与原单位再保持一段时间的劳动关系,结果被单位明确予以拒绝,F查阅了相关劳动法规,发现在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
于是,F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原单位续签劳动合同。
裁决:
发现晚,仍是合同存续期间怀孕。
详情请听课堂讲解…
主办单位:中国劳动在线 中国劳动保障报
讲 师:省人社厅劳动关系主管领导+首席顾问丁乐文女士
时 间: 2018年05月25日周五(14:30--17:30)
地 点:广州市天河区岗顶(具体课前三天通知到位)
适用对象:企业负责人、法务人员、新入职的HR等。
费 用: RMB 500元/人/半天(含课件费、资料费、税费)
中国劳动在线顾问单位免费参加2位,会员单位享受5折优惠参加。三人及以上享受8.5折优惠参加,五人及以上享受7.8折优惠参加。提前转账可享9.5折优惠。
报名方式:020:38463200/38463202/38463203/38463208 传 真:(020)38463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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