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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年检工作规范表
时间:2013-03-26 15-35-21
 

劳动年检工作规范表

序号

   

备注

   

工作

程序

工作

对象

办事条件

工作内容

和形式

责任

单位

责任

职权

时限

工作标准

监督

内容

主要责任单位

责任

条件

形式

处理

1

受理

广州市属、外地驻穗用人单位(不含区、县单位)

用人单位材料齐全:1、劳动年审手册;2、劳动工资台帐;3、招用流动人员审批手续(招用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加带《外国人就业证》、《台港澳人员就业证》);4、社保登记证;5、社会保险基金征收核定单或缴费证明;6、劳资人员上岗资格证;7、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作制审批表;8、单位劳动规章制度;9、残疾人就业年审手册;10、劳动合同(30人以下全部带,30人以上带30份);11、职业介绍机构加带《劳动力中介许可证》12、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加带《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13、技术工种持证上岗资料。

 查核、

 登记、

编号 

监大队所属各科室、劳动年审组

经办

人员

决定是否受理

即时

1.服务态度和用语符合要求;2.依规定一次性查收办事条件的所列资料;3.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必须受理,不受理告知理由;4.对非管辖用人单位明确告知其管辖部门。

对严重违法违规年审不达标的用人单位应予立案,并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劳动监察处理。

工作

作风

机关党委办

有关作风建设责任人员

受理

投诉

1.督办;2.核查;

3.违规处理。

2

审查

接收的材料

材料齐全

审阅材料或问询

同上

经办

人员

依法

审查

3

工作

日内

依法审理

执法

尺度

法规处

有关执法协调责任人员

1.受理异议

2.执法检查

1.协商;2提出执法意见书。

3

处理

年审达标的用人单位

符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在手册上签章,制作年度年审登记证

同上

经办

人员

制证、用章

即时

使用专用章和标书证书

3-1

年审不达标的用人单位

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指出违法违规行为、填写《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必要时立案查处

同上

经办

人员

提出处理意见

即时

依法

处理

效能

监察

监察室

有关效能监察责任人员

1、日常检查;2、调查。

1、督办;

2、违规究责。

4

送达

年审登记证、整改通知书

已制作登记证和根据劳动年审情况填写好《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

直接送达

同上

经办

人员

办理

送达

2

工作

日内

及时

送达

5

整理

归档

部分送审资料、用人单位整改情况报告

登记证送达完毕,用人单位已按要求整改

整理归档

同上

经办

人员

办理

归档

1

工作

日内

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执法依据

法规名称(文号)

条款

1.《劳动部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年检工作制度的通知》(劳部发1996214号)

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

2.《关于实行劳动年审制度的通知》(粤府〔19964号)

第一条、第二条

3.《广东省流动人员就业管理条例》、《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9259号)

 

4.《广东省企业劳动管理岗位资格证书制度》(粤法字〔1997190号)

 

5.《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劳社部令〔20006号)

 

6.《广东省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审查备案办法》(粤监〔199850号)

 

内容

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