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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与政策保护
关于印发《〈广州市职工劳动合同〉标准文本填写说明》的通知
时间:2013-06-20 16-15-19
广州市劳动局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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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劳关[199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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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州市职工劳动合同〉标准文本填写说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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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用人单位:
自1998年12月18日重新印制、使用《广州市职工劳动合同》标准文本以来,部分用人单位和职工要求本局对如何使用、填写合同内容给予指导。现将《〈广州市职工劳动合同〉标准文本填写说明》印发给你们,供签(续)订劳动合同同时参考。
广州市劳动局
一九九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广州市职工劳动合同》标准文本填写说明
文本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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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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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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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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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用工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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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名称全称(企业应以工商注册的法人名称为准)。
职工姓名全名(应与居民身份证一致)。
按“使用说明”的第三点要求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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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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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种类
1、2、3、项
3.工作任务完成标志
(二)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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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双方选择的序号,也可填写合同期限名称。
按国家规定的公历日期填写,以24小时计算。
应写明具体的工作(某项工作)。
应有明确、可认定的标志事件,否则可以不填写。
应按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填相应的试,不填视为该期合同不实行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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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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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内容
(一)工作地点
工作部门、工种或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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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是履行合同的具体地点(址)。没有固定工作地点的人员,应约定工作地域范围。
应填写具体的工作部门,并根据国家规定的职业分类和技能标准填写工种。也可根据用人单位的需要以及劳动者个人所持有的各种职业资格证书,约定该劳动者可从事的、与其职业资格证书相对应的(或是能够胜任的)若干个工作岗位(工种),但必须明确各个工作岗位(工种)的具体范围和职责(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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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任务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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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简单、扼要地填写,也可明确约定按用人单位依法制订的“员工守则”或其他有关的规章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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