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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

关于全面推进单项性集体协议促进企业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进一步发展的意见
时间:2013-03-26 15-35-21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文件
粤劳社[2003]90号

关于全面推进单项性集体协议促进企业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进一步发展的意见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经贸局(经委、商业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自《劳动法》颁布以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工会组织、企业代表组织在地方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力协作,密切配合,认真贯彻《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大力推进企业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建立,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至2002年底,全省有57838家各类企业和经济组织建立了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其中非公有制企业42619家);有3373个村街和工业园区有了区域性集体合同,198个装饰、制衣、家具等行业组织签订了行业集体合同;共涵盖职工466.9万人。还有6510家企业订立了专项性工资协议。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推行,在培育劳动关系双方自主协调机制,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要看到,建立这一制度的企业与我省迅速增长的企业总量相比,建制率和职工覆盖率还比较低,一些集体合同内容比较空泛,针对性不强,实际效果不够明显,履约监督保障机制不够完善。特别是不少非公有制企业生产和管理水平都不是很高,对建立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认识不足,推进难度较大。

为进一步推进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加强劳动关系协调,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及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经贸委、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1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提出全面推行单项性集体协议的意见如下:

一、单项性集体协议是指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与以工会为代表的全体职工,就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工资、工时、劳动保护、女工权益、社会保险、生活福利等某一事项,通过平等协商签定的单项内容的协议,是集体合同的一种形式。单项性集体协议可以一个企业独立签订,也可以以区域、行业为单位联合签订。

二、单项性集体协议以不违反国家和政府的法律及政策规定为前提,以内容简单明了、程序方便快捷为特色,体现“灵活多样,讲求实效,先搭架子,逐步充实提高”的创新思想,以达到全省企业广泛建立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普遍形成双方自主协调、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目的。

三、单项性集体协议职工一方,已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以工会为代表、未建工会的单位由职工推举代表,与企业协商确定协议内容。协议草案拟定后,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也可以用张贴公告的形式征求意见,取得一致。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并报送劳动部门和上级工会备案,双方应当自觉履行。因履行单项性集体协议发生的争议,按照履行集体合同争议进行处理。

四、已经建立平等协商制度,签订了综合性的企业集体合同或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的单位,应加强履行的监督检查,注意保持和巩固已有效果,同时做好续签的准备工作。续签时,应当在原合同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双方迫切希望解决的一个或几个问题的协商,突出重点,提高集体合同的实效性和双方的满意度,使这一制度得到不断完善和发展。

五、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是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有效形式,是职工民主权利的具体体现。各单位在实际工作中,要充分认识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职工民主管理制度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作用。努力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体制,落实各项程序,保障集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促进职工代表大会作用的发挥和发展,使企业与职工双方逐步建立沟通顺畅、和谐稳定、团结一致、共谋发展的良好劳动关系,实现企业经济效益持续发展,职工工资和福利待遇不断提高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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